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交所
发布第六批业务规则废止公告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2012年度业务规则全面清理评估工作,并于今日发布第6批业务规则废止公告,共废止业务规则33件。本次清理后,上交所现行有效业务规则共189件,在类别上划分为组织、发行、上市、交易、会员、服务以及费用类共7个类别,在效力层级上划分为基本业务规则、实施细则(办法)、业务指引、业务通知4个层级。

 建立规则清理评估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则清理评估是上交所推进业务规则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方便市场参与者准确了解和适用,上交所逐年对现行有效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持续性效力的业务规则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和监督检查业务规则制定和执行的情况,提升业务规则的实施效果。截至目前,已完成6次定期清理,废止业务规则共217件。

 在2012年度的清理工作中,上交所还首次对未纳入业务规则范畴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共梳理出业务指南与流程类规范性文件95件,分为公司监管、交易管理、会员管理、债券业务、基金与衍生品业务以及市场监管共6个类别,在上交所网站“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予以公开。

 上交所表示,对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全面清理,是在资本市场强调公开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大背景下开展的。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基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上交所及时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注重将规范市场运行、促进市场发展、推动市场创新、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基本原则和方向,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形成了与市场发展基本适应的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按照监管透明化、法治化的要求,上交所加强了业务规则制定过程的公开化,在制定和修改对市场发展、创新、监管有重大影响的业务规则时,注重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市场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注重加强监管标准和经验做法的公开化,及时将监管实践中相对稳定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提炼、向市场公布。(公告全文见A06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