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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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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3-004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召开前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3年1月30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06号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 票数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通过
关于拟以资产置换的方式购买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寸滩三期6、7号泊位的议案8,708,000100%0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孙万发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3 名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5,527,0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余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8,708,000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赖宏律师、戴雪梅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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