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证监局对公司总经理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字[2013]1号)《关于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韦剑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全文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作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近日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表示出售泰达环保资产有望实现100%的溢价率。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提醒你关注以下事项:不得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不得在内幕信息已发披露前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并及时采取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澄清信息及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措施。
你应当在2013年1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流程,加强对高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下降:3,188.50%~5,715.45% | 盈利:356.16万元 |
亏损:11,000万元~20,000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745元~0.1355元 | 盈利:0.0024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公司的银行贷款规模增大,导致2012年年度财务成本同比大幅增加。
(二)因国际油价波动及国家下调成品油指导价格,子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业绩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