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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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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08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时间:2013年1月24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3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宝华先生

 (六)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一共13名,共代表股份206,85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53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206,6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945%。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1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需回避本次表决,回避股份126,280,000股;同意股份 80,57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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