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柯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27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3100万股的55.1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五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271.6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苌宏亮先生、王崇理先生
3、结论性意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