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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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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2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月2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8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43号)核准,霞客环保向3个投资者——陈建忠、赵方平、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9年8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2月1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4号)核准,霞客环保以2011年2月22日总股本201,088,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陈建忠、赵方平和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购了配售股份。该次配股完成后,2009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增至36,000,000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9,942,410股。

陈建忠和赵方平所持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及其配股限售股份共计10,800,000股已于2012年9月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根据该承诺,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配股限售股份25,200,000股限售期于2012年8月31日限售期满,原预定于2012年9月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自收购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因此,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配股限售股份25,200,000股于2013年1月13日限售期满,可予以解除限售。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200,000股,占霞客环保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0.5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人数为1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21,183.3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287.0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287.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2011年20,151.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2012年1,135.3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注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
滁州霞客采用先进纺纱设备生产环保无染彩棉纱项目滁州霞客采用先进纺纱设备生产环保无染彩棉纱项目23,667.4023,667.4021,287.0323,667.4023,667.4021,287.032,380.37

(注)

100.00%
合计  23,667.4023,667.4021,287.0323,667.4023,667.4021,287.032,380.37100.0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5,200,00025,200,000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合 计25,200,00025,20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霞客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霞客环保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3、霞客环保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3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银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3-004号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4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4号文件核准,公司2010年度配股实际配售股份38,854,410股,每股配售价格为5.88元,募集资金总额228,463,930.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6,630,854.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1,833,076.39元。此次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3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11]B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前次配股募投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采用先进纺纱设备生产环保无染彩棉纱项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滁州霞客于2011年3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徽商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8,463,930.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6,630,854.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1,833,076.39元,全部存于徽商银行滁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前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1,833,076.39元,除按募集资金的承诺项目投入外,同时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4,031.96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41,371.99元。2011年3月3日募集资金专户设立至2012年7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期间,公司共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项目投资额212,870,322.87元。截止销户完成时,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为93.55元,该余额已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滁州霞客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广场支行银行账户内(账号:3400173860805039976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售股份股东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时所作承诺1、自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2、放弃同业竞争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已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为其提供担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

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徽商银行滁州分行24101010210002324892011-3-11211,833,076.390.00已销户
   211,833,076.390.00 

注:该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21,287.03万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23,667.40万元与募集资金间的差额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因“退城进园”导致的变更

前次募投项目原计划涉及滁州霞客凤阳路老厂区、城东工业园厂区两处,其中凤阳路老厂区位于滁州市凤阳路367号,城东工业园厂区位于滁州市城东工业园区珠江东路112号。

2011年3月17日,根据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退城进园的通知》(滁琅政秘[2011]12号),滁州霞客凤阳路老厂区将实施“退城进园”,面临搬迁。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预期效果,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凤阳路老厂区技改扩能项目变更至城东工业园厂区实施。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9)。

(2)因“苏滁产业园”规划导致的变更

2011年12月27日,滁州市政府与中新集团在合肥签订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12年4月28日举办了苏滁现代产业园的开工典礼。

根据苏滁现代产业园的相应规划,公司城东工业园厂区位于苏滁现代产业园商贸规划区范围内,在1-3年内面临搬迁的可能,只能维持现有产能,不得扩能,继续在城东工业园厂区内实施项目存在障碍。

由于公司已按募投计划订购后续设备,为尽可能避免上述当地政府部门规划变动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及分析,经与相关主管政府部门滁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复沟通后,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决定将前次募投项目中尚未实施部分变更至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4)。

除上述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前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2、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并提交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23.60%)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4)。2011年11月2日,公司已如期归还。详见《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220112010
滁州霞客采用先进纺纱设备生产环保无染彩棉纱项目23.39%达产后预计税后利润4031.9万元262.36262.36
合计 23.39% 262.36262.36 

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截止2012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工投产,但尚未达到规模生产。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项目初步形成产能,但尚未达到规模生产,效益尚未得以充分释放。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5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融资租赁业务成本较高,公司原为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提供的8,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不再实施。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担保内容调整为滁州霞客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担保金额仍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方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3年1月21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滁州霞客向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3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滁州霞客在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兴业银行滁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截止信息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6.54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13,000万元、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长期融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信用证保函及承兑担保共计人民币3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052.24万元,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8.46 %。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2,5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1.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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