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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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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0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张江女士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0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现对2013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预计2013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总计约469,188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13年度预计金额
中材集团、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及其他关联人向关联方销售、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合计386,582
中材集团、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及其他关联人从关联方采购、接受关联方劳务合计82,006
中材集团、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房屋、土地、设备租赁和

综合服务合计

600
合计 469,188

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说明:

(一)因水泥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较大,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总承包合同能否签署直接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公司控股股东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材水泥、天山股份、宁夏建材、祁连山控股均为行业重要的大型水泥生产商,根据中材股份水泥产业发展战略,上述企业未来将继续加大对水泥行业的投入,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市场份额。根据市场业务信息,上述企业大型水泥生产线和粉磨站建设未来仍将继续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水泥工程系统集成服务商,在工期、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标上述项目的几率较大,预计与关联方签署水泥生产线、粉磨站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将达到32亿元。

(二)上述2013年关联交易合同预计包含公司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总金额为5.76亿元人民币的4500t/d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总承包合同,上述合同须经中材国际和宁夏建材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股东大会对本预计议案的批准,即包含了对此项交易的批准。

(三)在实际执行中如关联交易合同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对超出部分单独履行审批程序。同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对发生的每笔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是中材国际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3,571,464,000元,注册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法定代表人:于世良。主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建材工业安装工程所需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设计;进出口业务;建筑工程和矿山机械的租赁及配件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材股份总资产782.23亿元,净资产235.08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504.53亿元,净利润39.59亿元。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材股份41.84%的股权,为中材股份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887,479,000元,注册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法定代表人:于世良。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非金属材料及合成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人工晶体、工业陶瓷、水泥及制品、混凝土、新型墙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工程承包;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的开采、加工;上述材料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及行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资产受托经营;承包境外建材及非金属矿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的销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材集团总资产911.80亿元,净资产292.33亿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600.10亿元,实现净利润44.71亿元。

(三)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主要是中材集团、中材股份的所属企业和公司关联自然人兼职原因形成的关联法人,主要名单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新疆新型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及其所属单位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成都中材建设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苏州中材建筑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其他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其他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一)本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新疆新型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天津工程公司等企业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租赁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经营用房屋、土地、设备,向关联方中材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并收取相关管理费用。公司与上述公司签署租赁及服务协议,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二)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地勘中心及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地勘中心四川总队机械厂、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及与中国中材股份公司所属的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劳务。其中,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起步最早、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从事余热发电业务的公司,是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领域国内领先的余热发电综合服务商;地勘中心及所属单位承担全国70%以上的建材原料矿山及主要非金属矿山勘查,基本形成了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施工和多种经营等多层次的产业结构;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等为专业工程施工公司,四川总队机械厂等为水泥生产线专业装备制造公司。上述公司多年从事水泥生产线的装备制造和工程施工,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且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好,在采购和分包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以上公司中标的机率较高。具体业务中,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上述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或工程施工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公司所属对外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材水泥、天山股份、宁夏建材、祁连山控股及其所属企业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为其提供装备、劳务服务和工程总承包。对外公司曾是建材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窗口企业,一直是我国建材行业政府对巴基斯坦等国援建项目的执行主体,合同履约能力较强,中材水泥是公司大股东控股的专业水泥生产企业,宁夏建材和天山股份、祁连山控股均为建材行业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多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由于中材国际是水泥工程建设行业的龙头企业,以上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正在建设或拟建设的项目可能会选择我公司提供装备、建设或总承包服务。

(四)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管的法人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的内容是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设备销售、提供劳务等。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品种最全、服务领域最广的耐火材料专业设计、研发、制造、服务商之一,同时还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之一,旗下有多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同时,旗下水泥公司拥有大量水泥厂调试和运营资源,可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云南省第一家采用窑外分解工艺的现代化水泥生产企业,是目前云南省熟料生产能力最大、全国同等生产规模技术装备最先进的水泥生产企业。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土地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二)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邀请业内知名公司参与投标,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对参与投标的各公司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综合评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价格,选择价格、付款条件、履约能力等最优的公司,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将要求列出同一设备在市场上的价格区间或非第三方价格作为参考。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三)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内部综合单价底线,邀请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市场信誉较好的公司参与投标,在综合单价底线的基础上选择价格、付款条件、履约能力等最优的公司,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将要求列出同类服务第三方价格或单价作为参考。

(四)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及劳务服务:公司采取投标或议标的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及工程承包服务,投标或议标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付款方式遵循公司的基本要求。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测算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中材集团和中材股份在水泥行业的发展目标,未来将继续通过新增、发展、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大对水泥行业的投入,公司作为全球水泥建筑工程领域最大的服务商,为关联方提供设计、设备、工程建设及其他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国内外水泥工程建设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充分规避国际市场风险,保证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公司向关联方进行采购和分包等,有利于提高公司总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就关联方交易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接受关联方将根据公司实施项目的进度经过公开招标等签署协议,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劳务、总承包服务将通过项目投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后签署协议。

七、审议程序

(一)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本项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刘志江、李新华、王伟、武守富、于兴敏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程序性。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平性。本人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对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年度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0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约合37.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约合37.78亿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院有限”)的2013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37.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中材国际拟为天津院有限在中国银行、浦发银行、花旗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德意志银行、东方汇理银行的27亿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7350万欧元授信(授信仅用于工程主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内容担保金额

(万元)

债权人
中材国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担保(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业务)¥120,000.00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中材国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担保(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50,000.00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中材国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担保(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业务)¥4,000.00花旗银行天津分行
中材国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担保(非融资性保函、流动资金贷款)¥100,000.00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中材国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担保(贸易类融资、贸易类保函、应付账款融资、信用证)€2,750.00德意志银行天津分行
中材国际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担保(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远期结售汇业务)€4,600东方汇理银行天津分行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经中材国际董事会2/3以上绝对多数审议通过;

2、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日注册,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法定代表人:彭建新, 经营范围:建材行业、建筑行业、电力行业、市政公用行业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与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资产总额10063万,负债总额60.31万元,无银行借款,2012年度营业收入14.15万元,资产净额10002.38万、净利润2.38万、公司资产负债率为0.6%。

天津院有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分立新设的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天津院有限承继了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工程业务和相关资源,为公司主要水泥工程业务平台之一,拥有众多海内外大型水泥工程项目履约业绩,具备授信项下债务的清偿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保证人为被保证人2013年度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到期应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件,保证人应在协议规定日期内,无条件向债权人全额偿付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的任何组织结构变化或对被担保人债务所做的其他安排而改变。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2/3以上绝对多数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天津院有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具体使用时严格控制其用途,为其担保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境内外工程承包,为保证其签署生产经营合同及拟签署生产经营合同履约需要,需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鉴于天津院有限为新设立公司,银行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为保证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由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业务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天津院有限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程序性。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2/3以上绝对多数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6〕120号)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本人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7.7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因主营业务需要向业主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质保保函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0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 定于2013年2月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7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2月7日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7层7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上述议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临时)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于2013年1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2月4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2月5日至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同样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唐亚力 吕英花

(二)联系电话: 010-64399503 010-64399501

(三)传真:010-64399500

(四)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4399502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07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贸易”)报告,东方贸易因与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集团”)及其五家关联公司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由法院受理,涉及诉讼标的金额为477,068,140.57元。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受理情况

东方贸易于2013年1月21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3)一中民初字第921号和(2013)一中民初字第91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已正式受理东方贸易与上述六家公司合同纠纷案。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东方贸易本次诉讼均因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所致,起因是东方贸易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向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全额支付了采购货款,东方贸易依据销售合同约定,向宝投集团关联公司交付了相关货物,对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被告各方共同签署担保函,为被告各方与东方贸易的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为宝投集团关联公司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并承担东方贸易的债权追偿费用。

(二)诉讼请求

解除东方贸易与宝投集团关联公司签订的4份购销合同;由其返还东方贸易购货款201,082,456.75元;由其承担违约金2011万元和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6,032,473.70元;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向东方贸易支付货款221,100,204元;由其承担违约金2211万元和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6,633,006.12元;由被告各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诉讼保全

东方贸易就与被告各方的销售合同诉讼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查封了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名下未售住宅房产539套(共计38275.84平方米)及上述房产坐落下土地。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合同纠纷诉讼标的已涵盖《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票据和货物存在风险的提示公告》(临2012-029)中披露的价值9840.9万元的汇票和货物。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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