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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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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货币A/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安心货币A/B降低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嘉实货币A/B”)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29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18日生效。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超短债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4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6日生效。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嘉实安心货币A/B”)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4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8日生效。

 为满足更多投资者的需求,经与嘉实货币A/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安心货币A/B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月25日起,将嘉实货币A/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安心货币A/B的申购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1000元降低为人民币100元,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

 一、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具体内容

 (一)嘉实货币

 修改《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第(五)条第1款。

 原表述为: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修改为: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嘉实超短债

 修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第(六)条第1款。

 原表述为: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修改为: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三)嘉实安心货币

 修改《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第(六)条第1款。

 原表述为: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修改为: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实施时间

 前述降低嘉实货币A/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安心货币A/B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将自2013年1月25日起实施。

 三、咨询办法:

 1、 嘉实货币A/B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徽商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烟台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天津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包商银行、渤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财富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浙商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元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高华证券、财富里昂证券

 2、 嘉实超短债债券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徽商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洛阳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烟台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渤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财富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浙商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元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恒泰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

 3、嘉实安心货币A/B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东莞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烟台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浙商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金元证券、日信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天相投顾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降低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4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9日生效。

 为满足更多投资者的需求,经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月25日起,将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的申购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1000元降低为人民币100元,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

 一、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具体内容

 修改《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第(六)条第1款。

 原表述为:

 “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修改为:

 “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实施时间

 前述降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将自2013年1月25日起实施。

 三、咨询办法:

 1、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包商银行、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元证券、德邦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中投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华福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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