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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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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证监局完善拟上市公司监管
董文杰

 青岛证监局近日组织辖区在审和备案的拟上市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召开“青岛辖区拟上市公司2013年第一次监管工作会议”,就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通报检查工作安排,并对各公司提出要求和警示。

 青岛证监局副局长韩汝俊部署了青岛证监局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在审公司作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财务报告的会计责任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责任,为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业务资料。如果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不能满足企业上市条件,建议及早撤回申请材料。各在审企业应当制定配合中介机构专项检查的工作计划,指定专人协助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董秘和财务总监应当作为具体协助中介机构专项检查的联系人,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为配合检查工作开展和及时了解备案和在审企业情况,扎实做好拟上市公司辅导期的监管工作,青岛证监局修订了《青岛辖区拟上市公司保荐与辅导工作监管指引》,增加了备案企业基本情况网站公示、辅导期报送季度财务数据等条款,明确了签字保荐代表人参与辅导的最短时限,严明了辅导备案工作要求。(董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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