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13-00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14日上午11:00时在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炎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其所持及代表股份数335,378,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1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过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表决,大会选举王炎元先生、王宪榕女士、吴小敏女士、郑毅夫先生、林盛昌先生、王忠兴先生、李学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孔尚先生、季国平先生、郭柯先生、吴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王炎元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王宪榕女士: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吴小敏女士: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郑毅夫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林盛昌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王忠兴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李学龙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陈孔尚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季国平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郭柯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吴越先生:获得表决权335,378,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5,378,623股,占参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效表决票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效表决票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杨燕秋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编号:临2013-00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4日下午13:00在公司本部一号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11名。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已经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协商讨论,推选王炎元董事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以上议案均全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