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0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授信期及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授信期及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为锡林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为锡林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融冠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及锡林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490万元,占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28%;本次公司及锡林矿业、融冠矿业拟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前述三、四、五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在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提案:
前述第三至五项议案及《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兴业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0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授信期及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授信期及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为锡林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为锡林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融冠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及锡林矿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0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点。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 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为锡林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应仔细阅读《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2、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人:张斌 托雅
4、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5、附: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兴业矿业)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1、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2、本单位(本人)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为锡林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 | 《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0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冠矿业”)、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矿业”)拟分别为下列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490万元,占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28%;本次公司及锡林矿业、融冠矿业拟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综上,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锡林矿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锡林郭勒盟东乌旗满都宝力格镇朝不愣
法定代表人:李建英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多金属矿采选、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77,395.54万元,负债总额44,493.89万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35,406.32万元,净利润12,508.52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1,375.12万元,负债总额41,587.31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601.56万元,净利润6,424.05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关联关系:锡林矿业、融冠矿业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融冠矿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东乌旗额仁高毕苏木南23 公里处(查干敖包)
法定代表人:刘晓明
注册资本:14,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多金属矿采、选、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84,232.57万元,负债总额51,574.96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414.37万元,净利润11,118.56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1,217.81万元,负债总额53,349.79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643.89万元,净利润14,146.26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关联关系:锡林矿业、融冠矿业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以上单位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1-3年,具体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时间为准;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为锡林矿业、融冠矿业补充流动资金所需,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鉴于锡林矿业、融冠矿业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完全由本公司控制;因此,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锡林矿业与融冠矿业互相提供担保及公司为锡林矿业、融冠矿业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此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信用担保,风险可控,且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此担保事项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100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29%,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它事项
1、上述对外担保事宜为公司拟实施的对外担保,公司将在具体实施时另行公告。
2、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