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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3-00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30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因公外出,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张志先生主持会议,并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张志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本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国电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时,可随时利用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下及时取得贷款。

此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3-00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30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本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国电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时,可随时利用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下及时取得贷款。

此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3-00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财务公司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规定,2009年12月,本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合同约定期限3年。2012年12月,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上述议案通过。

2012年末,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8.78亿元,达到本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金额45.10亿元的41.64%,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142.76亿元的13.15%。此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不超过30亿元,占财务公司目前吸收存款142.76亿元的21.04%,保证不会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

此外,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情况。

2、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已经对公司进行了三年的金融服务。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存在预期对公司的金融支持,且存款利率等同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对《公司关于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重新修订了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调查、核实,认为财务公司2012年度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对《关于修订公司在在国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重新修订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6-9号10-11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8065937

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号:组管代110000-050975-1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8H211000001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18376896X

法定代表人:邵国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无)。

公司简介: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股东依次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承担加强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任务,为集团公司提供资金结算、存款、票据、信贷、同业信贷资产转让、同业拆借、企业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财务公司股东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资组建。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截止2012年6月30日)

3、财务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6.20亿元,存放同业款项58.37亿元,吸收存款146.02亿元。资产总值259.13亿元,净资产43.76亿元。2011年公司实现利息收入9.56亿元,实现经营利润4.5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37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8.72% 。财务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201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76亿元,存放同业款项59.84亿元,吸收存款142.76亿元。资产总值266.75亿元,净资产63.28亿元。201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息收入5.47亿元,实现经营利润3.0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38亿元。资本充足率为40.33% 。财务公司2012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近几年,公司存放款项的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中:“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各项具体指标如下:

4、关联关系

平庄煤业持有本公司61.42%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平庄煤业51%股权并间接控股本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存贷款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2012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6日

3、预计金额: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国电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时,可随时利用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下及时取得贷款。

2012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8.78亿元,达到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金额45.10亿元的41.64%,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142.76亿元的13.15%。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2012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6日,财务公司给予平庄能源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平庄能源贷款采用信用方式,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

2、通过“国电网银”系统为平庄能源及其成员单位搭建资金结算网络,协助平庄能源进行资金管理;

3、协助平庄能源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4、办理平庄能源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5、为平庄能源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

6、吸收平庄能源不超过30亿元的存款;

7、为平庄能源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8、金融咨询与培训服务:根据平庄能源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平庄能源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9、其他服务:双方将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平庄能源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六、风险评估情况

2012年本公司发布了《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2012年12月6日,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发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存在预期对公司的金融支持,且存款利率等同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八、2012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18.78亿元。尚未发生贷款业务。

九、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2012年,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重新修订了《关于在国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此外,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关联交易期间,财务公司如出现风险处置预案中规定的任一情形的,财务公司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同时公司应及时履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在国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存在预期对公司的金融支持,且存款利率等同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定的《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最大程度的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国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独立意见。

5、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6、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7、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8、《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9、公司出具的《关于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3-00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月25日下午2:30,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3年1月24日下午3:00~2013年1月25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3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公司将于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此议案于2013年1月9日公司第八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现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80;投票简称:平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78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选择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下午3:00至2013年1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忠、尹晓东

电话:0476-3324281、3328400

传真:0476-3328220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

邮编:024076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5.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68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8.98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44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44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2.44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2.44
国电科技环保有限公司2.44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2.44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9.5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51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9.51
合计100

序号指标标准值2012年6月30日2011年末2010年末
资本充足率≥10%40.33%28.72%21.97%
拆入资金比例≤100%18.96%22.69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40%0.23%1.58%2.20%
担保比例≤100%4.79%6.87%3.31%
长期投资比例≤30%3.38%4.85%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20%0.25%0.41%0.52%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
议案1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1.00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表决事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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