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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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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青龙管业 股票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3-00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润公司”)通知,和润公司于近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了质押,同时先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2012年12月19日,和润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股质押登记日为2012 年12月19日,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1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2012年12月25日,和润公司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1,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青龙管业股票因已还清贷款于2012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012年12月25日,和润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7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 年12月25日,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2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和润公司持有本公司7,010.645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为5,7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5%。

 近日,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通知,其将持有本公司的9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1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陈家兴先生持有本公3,377.47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为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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