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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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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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食”涉讼资产白热化

 201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发布,要求涉诉国有资产通过省(市、自治区)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由于涉讼资产容易产生高溢价,很多地方产权交易机构把涉诉资产纳入自己的业务范围。

 2012年以来,各方争夺涉讼资产进入白热化。产权交易所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交易量大幅跳水,经营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借助涉讼资产来拓展业务成为很多产权交易机构的工作重点。据了解,2012年以来,广州、安徽、陕西、内蒙古、云南、四川等地的涉讼资产实现全部进场交易。

 在产权市场争夺涉讼资产如火如荼的同时,其他机构也不甘示弱。

 首先是法院系统。2012年2月“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正式开通。该网站是最高法着力打造的涉讼资产拍卖的公共网络平台,是作为继续推进司法拍卖改革的重大措施。按照最高法的设想,今后将大力推进拍卖信息发布、交易场所建设、竞买报名制度、拍卖竞价方式、拍卖机构管理、逐步实现网上交易的“六个统一”。

 2012年7月,浙江宁波北仑区人民法院和鄞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将一辆宝马730轿车和三菱欧蓝德送上淘宝网公开拍卖。此次拍卖开创了涉讼资产处置的新模式,即摒弃拍卖行,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

 此外,2012年年初,专业交易平台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有限公司打造的涉讼资产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推出的北京公共资源拍卖平台等一些拍卖机构操作的拍卖平台,也对此项业务虎视眈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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