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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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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代销机构
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代销机构

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城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联证券、齐鲁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天风证券共16家代销机构协商决定,自2013年1月9日起,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9、590010)参加以上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以上各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以上各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基金产品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上各代销机构了解更多费率优惠信息。

该活动解释权归以上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7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代销机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申购费率折扣
交通银行中邮稳定收益债券590009

590010

网银、手机银行8折
邮储银行网银、手机银行4折
建设银行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7折
兴业银行电子渠道(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为0.6%
中信银行网银7折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交通银行:自2013年1月9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15:00

邮储银行:自2013年1月9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建设银行:自2013年1月9日起;

兴业银行:自2013年1月9日起;

中信银行:自2013年1月9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及中信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及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网址客服热线
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95559
邮储银行www.psbc.com95580
建行银行www.ccb.com95533
兴业银行www.cib.com.cn95561
中信银行www.bank.ecitic.com9555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postfund.com.cn400-880-1618、

010-585116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7日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5900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3年1月9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1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1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中邮稳定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9000959001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投资者范围: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但已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 类和C 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投资人申购A 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投资者申购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10000000.80%
1000000〈=M〈20000000.50%
2000000〈=M〈50000000.30%
5000000〈=M1000元/笔

注:本基金将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赎回A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管理人对持有C 类基金份额期限少于30 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 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29天0.75%
30天〈=N〈364天0.10%
365天〈=N〈=729天0.05%
730天〈=N0.00%

注: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29天,赎回费率为0.75%; N>=30天赎回费率为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基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自2013年1月9日起,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交通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交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交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2、邮储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邮储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邮储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3、建设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建设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建设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4、招商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招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300元。

5、上海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6.兴业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兴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兴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人通过兴业银行进行定投签约的,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受如下费率优惠: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7.中信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信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邮储银行

客服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3、建设银行

客服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cn

4、招商银行

服务热线: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5、上海银行

服务热线:021-962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兴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中信银行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首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中信(浙江)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日信证券、西部证券、天相投顾、国金证券、民生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江海证券、东海证券、世纪证券、天风证券、中投证券、北京展恒。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3年1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和本公司网站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 类和C类两种不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2 年10 月8 日刊登的《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7日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农业银行定投、定赎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5900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3年1月9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1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1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中邮稳定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9000959001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投资者范围: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理财需求,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决定,自2013年1月9日起,本公司旗下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基金代码:590009、590010)开通农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和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定赎)。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定投)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农业银行开通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定投业务的投资者。

(二)办理时间

自2013年1月9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三)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农业银行就申请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定投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申购金额阶梯为100元的整数倍。

二、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简称:定赎)

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简称"定赎"),是指投资者可以委托农业银行按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者赎回固定份额基金。定赎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赎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1、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90009、590010);

 (二)办理时间及规则

自2013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定赎业务申请,基金定赎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日常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赎回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赎回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四)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中邮稳定收益债券的定赎业务时,投资者可与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定赎份额阶梯为100份的整数倍。

基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500份,开办基金定赎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赎业务的赎回申请确认后,若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份时,该部分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提请投资者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赎业务赎回本基金时始终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500份的基金份额。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ost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办理基金定投和定赎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

规定。

2、投资人可同时申请基金定投、基金定赎及进行日常基金申购、赎回。

3、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农业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4、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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