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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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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2-05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开工日期:2012年12月。

 竣工日期:计划为2014年10月。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开工时间已近本年度末,因此该合同履约对公司2012年业绩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本项目估算金额暂定为8.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2.26%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一是原材料及人工费上涨风险;二是工程价款不能按时结算的风险;三是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偿还乙方贷款利息及本金的风险。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工程名称: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头至虎林段改扩建工程。

 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12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10月。

 技术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及省投入的政策性补贴暂定为2.7亿元人民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虎林市(甲方)财政投入暂定为2.4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乙方)垫付资金暂定为3.0亿元人民币。

 可行性分析及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公司对本合同涉及的建设项目及业主均进行了论证和考察,该项目尚需黑龙江省发改委的批复。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政府

 本承包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头至虎林段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黑龙江省虎林市。

 3、工程范围:只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

 4、技术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5、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12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10月。

 6、合同价款: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预备费(预备费中的建筑安装工程预备费),不突破概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如有变化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7、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估算金额暂定为8.1亿元人民币,其资金来源暂定为:

 (1)国家及省投入的政策性补贴暂定为2.7亿元人民币;

 (2)虎林市财政投入暂定为2.4亿元人民币;

 (3)乙方垫付资金暂定为3.0亿元人民币。

 8、施工期内乙方垫付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息,乙方垫付资金的本金及贷款利息由甲方负责偿还。偿还期限:自交工后10年内还清。还款方式为:垫付资金的本金部分按十年等额偿还,并结清当期贷款利息。如甲方违约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则甲方要按银行当期贷款利率的3倍支付利息给乙方。施工期内甲方只偿还贷款利息不还本金,计息起始时间按双方共同确认的计量签字时间为准。

 9、乙方垫付资金、国家及省投入的补贴资金只限用于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0、乙方以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为依据,对本项目实施施工总承包。

 11、乙方人员参与甲方的项目管理机构(即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并在指挥部任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项目开工时间已近本年度末,因此该合同履约对公司2012年业绩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合同履行预计将增加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准确预测。本次合同的签订也将进一步密切和加强公司与当地的合作关系,增进今后合作机会。

 2、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当地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可能对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的影响;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价款不能按时结算的风险。

 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偿还乙方贷款利息及本金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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