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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齐星”)于近日分别收到政府补贴48.98万元和188.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关闭小企业及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滨财企指〔2012〕53号),公司获得专项补助资金38万元,专项用于关闭小企业职工安置、落后生产设备拆除等支出。
2、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各地2012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财企〔2012〕274号),青岛市财政局给予青岛齐星贴息资金133.06万元。
3、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产业振兴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青财企指〔2012〕54号),青岛市财政局给予青岛齐星项目扶持资金55万元。
4、公司于近日收到邹平县科技局划拨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补助10万元,专利资助0.98万元,合计10.98万元。
目前上述四项政府补贴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滨州市财政局划拨的淘汰落后产能的38万元专项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将邹平县科技局划拨的科技发展扶持资金10.9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将青岛市财政局给予青岛齐星的贴息资金133.0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将青岛市财政局给予青岛齐星的项目扶持资金55万元,暂计入递延收益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