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2223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