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2-031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9:30在上海市中山北路3000号长城大厦30楼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公司股份968,178,1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7%;其中B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0名,代表公司股份27,282,102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2.8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68,178,102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968,178,1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B股27,282,1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2.82%;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