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收到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针对华孚色纺在推进淮北市纺织产业整体发展,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淮北经济发展和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上起到重要作用,现给予1296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以促进色纺产业在淮北地区的发展。
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已经收到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计人民币12960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后另行公告对2012年业绩的影响。
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披露了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告中对全年业绩进行了预测,即:
■
公司作出本预测时,上述事项已经作为营业外收入的预测依据。因此,上述事项即使计入2012年业绩,也不会造成全年业绩预测范围的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