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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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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在海宁凯元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对亚威朗光电(中国)有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潘建清先生须回避表决,详见“临2012-040”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张瑞标先生、段金柱先生、张桂宝女士、谈国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人员符合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排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张瑞标,男,1967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海宁市天通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东南亚贸易区总监、事业部部长,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磁业公司/电子材料事业群总经理、销售总公司总经理、研究院院长、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总裁助理。

 段金柱,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海宁电子元件厂、海宁电子元件总厂、海宁市天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分厂厂长、制造部部长,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区总监、事业二部部长、镍锌部总监、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磁业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总裁助理。

 张桂宝,女,1961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海宁,大专学历,会计师。1984年12月进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出纳、资金管理部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等职;1988年至1997年,兼任公司妇代会主任;1998年至2007年,兼任盐官镇人大代表;2004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业务总监;2009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谈国樑,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海宁,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国际商务师,经济师。1985年9月至1995年9月,海宁市高级中学英文教师;1995年9月至1997年5月,上海甬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销经理;1997年5月至今,在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对外助理、欧美贸易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销售总公司运营总经理、总裁运营助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4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亚威朗光电(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朗光电”)、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通高新未直接发生过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的涉及此次关联交易议案决议的合规性,按有关规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潘建清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28日,公司与亚威朗光电、天通高新在海宁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由天通高新承接亚威朗光电的本息,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1,440,983.61元(利息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合计16,440,983.61元人民币支付给我公司。由于天通高新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及其配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本次债权转让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主体中天通高新系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8.06%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及其配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主要办公地点: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潘建清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高新技术、贸易业投资开发;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制造、批发、零售。

 实际控制人:潘建清

 2、天通高新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天通高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8,098.52万元,资产净额13,707.44万元,营业收入46,329.90万元,净利润5,821.2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6日签订了《投资协议》,公司向亚威朗光电增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股权比例约1.96%。该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决策范围。在此次对外投资决定中,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建清先生承诺:若本次投资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该公告刊登在2012年3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协议,公司将1500万元投资款投入了亚威朗光电,但亚威朗光电未能依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足额融资,未将公司的投资款转为其注册资本,公司参照亚威朗光电的实际运营情况,要求亚威朗光电按照协议退还1500万元本金并按12%的年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由于目前亚威朗光电经营状况不良,没有偿还能力。公司按照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的承诺,该损失由潘建清先生承担。为此,公司与亚威朗光电、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天通高新承接这笔债权,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1,440,983.61元(利息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合计16,440,983.61元人民币支付给我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天通高新、本公司、亚威朗光电

 2、交易价格:16,440,983.61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2012年12月31日前全额一次付清

 5、协议生效时间:2012年12月28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避免了因该项投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护了公司及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也履行了承诺,做到了诚信。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2年12月28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潘建清先生作了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发出通知前得到了公司3位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

 本项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2012年1月1日至本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前的12个月内,公司与天通高新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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