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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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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2-49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367,848,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87,225,548股的46.73%。列席会议的还有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67,848,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云锋、梁君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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