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20日、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并且在两个交易日内同一营业部净卖出量占当日总成交量比例达到30%以上,且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有关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另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给予答复:“经核实,截止目前,我公司没有涉及关于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