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2-04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9日下午2: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5,719,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家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珠海市世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赞成345,719,4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2、《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股权转让事宜的议案》

 赞成345,719,4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法律意见书。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