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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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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2—03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12日上午在南京市中央路389号凤凰国际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58,016,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4%。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海燕先生、副董事长曹光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齐世洁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458,016,34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00%。

 2、《关于聘请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458,016,34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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