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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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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2-67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冻结财产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11日,公司接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运城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运中立保字第5号,获知: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津支行(以下称简“建行河津支行”)自收到财产保全裁定15日内未向运城中级法院起诉,运城中级法院已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

 2012年11月20日,公司接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运中立保字第5号,获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津支行于2012年11月19日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山西发鑫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柒仟伍佰万元整(7500万元)或者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19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并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925.78万元。目前通过积极与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及河津支行进行协调,双方已达成初步和解,建行河津支行未向运城中级法院起诉,运城中级法院为此解除了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本次解除财产保全对公司当前及以后利润无影响。

 备查文件

 1、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运中立保字第5号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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