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1月30日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3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29日15:00—2012年11月30日15:00;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15:00至2012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百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6649988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0.61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300股(因股东李慧璞系关联股
东,其所持股份数21367股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 %。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6668288股(因股东李慧璞系关联股东,其所持股份数21367股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标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激励对象及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经公司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1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刘百庆、刘国勇、刘国威作为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2年8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68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296649988股,网络投票183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2012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2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说明。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