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提醒查看反馈行业预分类结果的公告

 各上市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的规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按照《指引》组织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报中国证监会审定发布”,并“应当建立与上市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就行业类别划分及变更情况征求上市公司意见”。

 目前,我协会已完成上市公司行业的预分类工作。为充分尊重各公司的权益,敬请于2012年12月4日至10日间登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国际互联网站(WWW.CAPCO.ORG.CN)“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区,进行查看并反馈意见。初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已由交易所转发各公司,亦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王学锋 010-88009504

 胡哲诚 010-88009645

 王毛路 010-88069691

 何龙灿 010-88069657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