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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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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2-05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杨 超 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3,105,5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23%。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新闻媒体、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83,105,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晓东、袁静梅

 (三)结论性意见:根据以上事实及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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