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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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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冬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孙冬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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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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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增加395.11%,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2、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100.82%,主要系期末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尚未到期较多;

 3、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38.46%,主要系部分客户信用期限延长致应收款项增加;

 4、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减少94.73%,主要系本期收到大部分上期末的应收款;

 5、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807.18%,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原材料款增加;

 6、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96.30%,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产能增加而增加的库存所致;

 7、期末固定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147.89%,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入所致;

 8、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231.01%,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还清了短期借款;

 10、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余额增加66.67%,主要系本期开具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1、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余额减少49.63%,主要系本期发货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预收款项较多;

 12、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期初减少40.11%,主要系本期发生的工会费减少;

 13、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末有息贷款已还清无需计提借款利息;

 14、期末长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减少98.26%,主要系本期偿还了大部分长期借款;

 15、期末其他长期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93.9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6、期末实收资本较期初增加33.33%,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开发行2000万股股票增加股本;

 17、期末资本公积余额较期初增加8,936.32%,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

 二、利润表项目:

 1、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费较上期减少91.01%,主要系本期应交流转税为零;

 2、期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322.00%,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3、期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2,194.56%,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4、期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63.97%,主要系本期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5、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12,756.1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及收到的业务补偿款。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期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增加2,342.3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

 2、期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608.55%,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的增加及收到的业务补偿款;

 3、期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34.9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项减少;

 4、期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45.11%,主要系本期解冻的为购置固定资产的保证金增加;

 5、期初至报告期末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60.59%,主要系本期购建4#生产线的支出;

 6、期初至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期初增加77,702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

 7、期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期初减少96.08%,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

 8、期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37.07%,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

 9、期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62.84%,主要系本期分配的现金股利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发展。今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803.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17%;实现营业利润为9,102.0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93.22万元,同比增长24.53%;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9,472.73万元,负债总额为3,871.63万元,股东权益总额为115,601.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4%。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3#线投产,光学基膜品质得到明显提升,销量得到进一步扩大;积极应对处于“双反”寒冬中的太阳能光伏行业需求的变化,耐水解聚酯薄膜批量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的力度,提升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并顺利通过复审认定;继续推进以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通过关注细节,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三、未来工作安排和发展计划

 公司将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专注主营业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新品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光学反射膜、低萃取物聚酯薄膜、综丝用耐磨聚酯薄膜等研发进度;进一步加强在线涂层光学基膜的研制工作。

 2、在市场销售方面,大力拓展光学聚酯薄膜和耐水解聚酯薄膜的销售市场,积极做好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加强销售人员对新市场、新产品的培训工作,增强销售人员的市场应变能力,构建未来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

 3、在项目建设方面,尽快做好超募项目“年产1 万吨高端特种电子专用聚酯薄膜生产线”的调试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试运行;有序推进“功能性聚酯薄膜技术研发中心”、“分切综合厂房及装卸平台”等建设项目。

 4、在规范管理方面,扎实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注1:实际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248.68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相应修订,并于2012年8月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重大投资且投资金额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公司因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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