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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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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振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68倍,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98倍,主要系公司随着项目订单的履行且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7.87%,主要系公司预付的设备款、土地款及材料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15倍,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0.02%,主要系公司根据供货合同要求,为客户提前备货,导致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有所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4.22倍,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投入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4.22%,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8、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67.79%,主要系供货合同正常履行,开具销售发票后预收款额相对减少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公司为发展需要新增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所致。

10、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3.35%,主要系新股发行,股本增加所致。

11、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4.60倍,主要系发行新股,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长2.17倍,主要系销售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3、管理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长49.61%,主要系业务量的不断扩大,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相应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增长1.77倍,主要系公司期末应收款项增加,相应提取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去年同期下降88.30%,主要系本期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本期较去年同期增长1.93倍,增加82,888.77元,主要系社会捐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因出差无法参加,独立董事魏从九女士、兰正恩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1-9月份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询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询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2012年7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由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公司将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在辽宁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在辽宁设立分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于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10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备查文件: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辽宁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辽宁设立分公司。

2012年10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辽宁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辽宁省阜新市(具体地址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4、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销售

5、分支机构负责人:王宝灵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设立辽宁分公司,产能得到进一步扩大,更好的巩固了市场,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占有率。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03,907,815.51513,557,287.9811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44,842,490.32209,768,244.54255.08%
股本(股)94,370,000.0070,770,000.003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892.96166.55%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71,943,713.97-13.67%481,079,416.032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14,401.23-52.31%68,430,566.21-13.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032,381.08168.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151.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64.47%0.82-26.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64.47%0.82-26.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1%-87.65%26.62%-3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2%-87.62%26.53%-34.83%

中国建设银行-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88,745人民币普通股588,745
中国银行-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7,246人民币普通股517,246
胡建新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
王兆英496,500人民币普通股496,5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025.2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76,237.7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3,053.8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89,289.64 
   
合计267,868.91--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1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445,998人民币普通股1,445,998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79,587人民币普通股1,079,587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60,475人民币普通股1,060,475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31,046人民币普通股831,04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0,541人民币普通股830,541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12,626人民币普通股612,626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2、股东刘长汉

3、董事韩振祥、王晓军、王相民、信继国、徐玉清,监事李久成、吕丙芳、卢其栋,高管张宇、赵效德、刘占斌、马际红、王宝灵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1年02月16日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15%35%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8,311.069,756.47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270,118.5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国家大力支持水利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陆续开始释放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良好契机。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7月30日公司实地调研机构北京鸿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中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2012年08月27日公司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申银万国、中邮基金、东方证券浙商证券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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