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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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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宋承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曹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胡焰辉

公司负责人宋承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胡焰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175,047,455.936,086,381,573.961.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536,742,454.214,547,308,634.15-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336.34-0.1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2,794,240.92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6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842,415.6815,243,902.61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30.021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1960.021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30.021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00.3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0.3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212.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1,813.51
所得税影响额-34,965.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74.11
合计199,261.5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32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97,834,301人民币普通股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15,533,41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970,458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6,381,295人民币普通股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70,330人民币普通股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09,00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631,41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3,217,076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206,514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1172,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158,268.15226,326.58-30.07主要系生产经营、航空城的建设支付大量资金。
预付款项21,382.4212,584.8969.91主要系购买材料预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963.52218.25341.47主要系借支的备用金增加。
存货145,036.03107,863.0434.46主要系在制品量增加。
在建工程16,998.622,446.64594.77主要系航空城建设新增建筑安装工程。
应付票据6,442.0129,076.29-77.84主要系承兑汇票到期解付。
应付账款98,108.6462,349.3357.35主要系材料采购量增加,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预收款项1,190.30190.08526.20主要系收到合同预收款。
应交税费84.412,470.88-96.58主要系支付了2011年企业所得税。
     
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08,954.5279,064.0937.81主要系产品交付量较去年同期增加。
营业成本90,872.4464,426.0841.05主要系随收入的增加而增长。
财务费用-1,355.05-2,032.6533.34主要系货币资金的减少利息收入减少、贷款导致利息增加。
投资收益453.87280.6761.71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2,581.01-5,302.8951.33主要系今年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数小于去年同期。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支付的各项税费3,541.952,120.2367.05主要系支付了2011年企业所得税。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19.402,692.9771.54主要系备用金借支增加、差旅费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531.206,705.66206.18主要系航空城的建设投入资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1,500.00-100.00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国际机电投资款。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5.546,993.27-93.06主要系去年同期支付2010年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94.00-100.00主要系去年同期支付再融资专项费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2013年7月12日上市。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17,114,512股,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4,522,283.76 元,资本公积3,296,250,189.71 元。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承志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临2012-01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11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公告。

二、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临2012-01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有5名监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临2012-020

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396,570股,发行价格:2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35,640,830.60元,扣除发行费用31,630,844.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04,009,986.1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30日全部到帐。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6月30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6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4月25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公

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2012年10月24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7,512,072.45元(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2,815,131.4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09,313,058.97元 。

四、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9.98%)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10月25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的1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10月25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在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10月25日起不超过6个月。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起始日为:自2012年10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保证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3、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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