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何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748,642,887.35 | 579,190,611.39 | 29.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20,856,203.07 | 240,588,731.12 | 116.49% |
股本(股) | 70,831,000.00 | 53,121,000.00 | 3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35 | 4.53 | 62.25%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167,931.76 | 68.3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2 | 76.39%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79,157,600.57 | -18.83% | 497,633,148.40 | -2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288,914.65 | -35.10% | 22,499,621.85 | -67.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50.00% | 0.33 | -74.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50.00% | 0.33 | -74.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 | -71.63% | 4.45% | -87.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 | -74.39% | 4.19% | -88.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929.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57,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5,456.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469,618.06 | |
合计 | 1,298,854.16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83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赵波 | 315,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155 |
童凤美 | 249,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758 |
徐国萍 | 19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900 |
李柏树 | 130,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801 |
曾庆华 | 130,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799 |
王锦军 | 11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600 |
蒋玮 | 11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200 |
邓彬 | 11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00 |
陈妙云 | 110,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180 |
达娃 | 9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5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晓 | 45,000,000 | | | 45,000,000 | 首发限售 | 2015年1月10日 |
林萍 | 2,640,000 | | | 2,640,000 | 首发限售 | 2015年1月10日 |
余金杰 | 2,360,000 | | | 2,360,000 | 首发限售 | 2013年1月10日 |
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028,400 | | | 2,028,400 | 首发限售 | 2013年12月23日 |
北京华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92,600 | | | 1,092,600 | 首发限售 | 2013年12月23日 |
合计 | 53,121,000 | | | 53,121,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4,758.39万元,较期初增加117.77%,主要是由于发行股票吸收投入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400.97万元,较期初增加270.68%,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结算方式变动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872.75万元,较期初增加41.74%,主要是由于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4.13万元,较期初减少97.00%,主要是由于上年暂付款收回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206.79万元,较期初增加136.18%,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厂房装修投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262.88万元,较期初增加36.86%,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所得税税率暂由原先的15%调为25%计算影响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0.00万元,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8)预收账款期末余额55.97万元,较期初减少47.86%,主要是由于应收款结算方式变动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8.47万元,较期初减少119.30%,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增值税留抵所致;
(10)股本期末余额7,083.10万元,较期初增加33.34%,主要是由于发行股票吸收投资所致;
(11)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5,734.09万元,较期初增加489.49%,主要是由于发行股票吸收投资股本溢价转资本公积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192.95万元,较去年同期108.36万元增加78.06%,主要是由于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 428.99万元,较去年同期325.20万元增加31.92%,主要是由于本期业务宣传费及销售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2,821.35万元,较去年同期2,012.66万元增加40.18%,主要是由于本期研发投入及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1,061.79万元,较去年同期1,764.74万元减少39.83%,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140.54万元,较去年同期395.78万元减少135.51%,主要是由于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262.39万元,较去年同期180.28万元增加45.55%,主要是由于科技项目财政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460.75万元,较去年同期1,057.02万元减少56.41%,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6.79万元,较去年同期-16,180.68万元增加68.38%,主要是由于相比去年票据到期解付金额减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减少,从而影响现金流净额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3.51万元,净额较去年同期1,023.73万元减少452.00%,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活动流出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01.53万元,净额较去年同期10,818.32万元增加54.38%,主要是由于发行股票吸收投入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业务回顾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的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比上年同期下滑。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5.7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8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10%。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763.31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9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17%。
(2)主营产品销售情况
从产品结构及主营业务情况看,公司三大类产品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依次为层状复合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及元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75%,颗粒及纤维增强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及元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98%,一体化电接触组件同比下降了18.28%。
(3)市场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2012年7-9月份新增客户37家,其中工业电器行业35家,汽车电器行业1家,消费电子产品行业1家;其中外资企业6家,内资企业31家,对新增客户销售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为0.46%。销售额同比增长300%以上客户24家;200%以上客户29家;100%以上客户41家;50%以上客户54家。
(4)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投资设立了1家全资子公司上海和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开始初步运作。目前公司正在注销1家全资子公司宁波宏丰合金有限公司。
2、业务展望
未来,公司将稳妥务实推进以下方面的工作:
(1)公司将尽快完成子公司宁波宏丰合金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事宜,实现资产、人员等方面的整合。
(2)公司将持续推进上海子公司作为营销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建设进程,使之为公司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3)公司将在不断提升对现有客户的供货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研究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新工艺,继续加强客户资源和产品市场的开拓。
(4)为有效防范原材料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时,公司在前期对套期保值方案研究的基础上,将着手进行实际操作。
(5)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对行业的共性技术难题进行专项攻关,跟踪高新技术行业的最新科研成果,并促使科研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提高企业效益。
3、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下滑带来的客户需求减少的风险
目前我国和世界主要发达地区经济增长乏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面向低压电器领域,与宏观经济依存度较高。如果宏观经济下滑明显,可能对公司产品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研发出新的高性价比的产品,拓展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力度、不断开发新客户。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在原材料价格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公司的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销售订单管理与存货库存管理相结合,提高周转速度;积极研究和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在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白银和铜,这些原材料构成了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在以销定产模式下,公司生产、销售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求情况,但是银价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价格上涨,使公司的原材料及在产品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银价下跌,将导致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价格下跌,使公司原材料及在产品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减少,减轻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如果白银价格小幅、不持续的波动,在现有的销售定价方式下,公司能够将原材料价格变动向客户传导,但是,如果白银和铜价格持续、大幅、单方向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为此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优化成本结构,尽量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
(4)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05%,其中对正泰电器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4.88%。正泰电器是公司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波动,有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不断巩固并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已经成功进入森萨塔、艾默生、施耐德、库柏、通用电气等国际知名低压电器企业的供应商名录,并努力提升产品供应量和份额。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09年4月16日,公司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在2012年复审中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改为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目前正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相关工作。
(6)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制造业是涉及多门学科的高技术产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是本公司赢得市场的关键。公司近年来取得了大量的研发成果,多数研发成果已经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并有多项研发成果进入专利申请阶段。但是还有部分研发成果和工艺诀窍是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非专利技术,如果该等研发成果失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正积极通过申请专利保护、完善研发人员的激励考核机制等多方面途径来降低风险。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 实际控制人 | 2、在公司未来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20%的现金分红议案时,各股东保证投赞成票。
(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公司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 2011年02月21日 |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及相关人员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及相关人员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443.2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8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03.1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50吨层状复合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及组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16,764.03 | 16,764.03 | 247.83 | 13,039.23 | 77.78% | 2011年11月30日 | 112.67 | 是 | 否 |
年产105吨颗粒及纤维增强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及元件项目 | 否 | 13,145.00 | 13,145.00 | -12.00 | 8,763.91 | 66.67% | 2012年07月30日 | 190.16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9,909.03 | 29,909.03 | 235.83 | 21,803.14 | - | - | 302.8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1,534.24 | 1,534.24 | | 1,534.24 | 1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34.24 | 1,534.24 | | 1,534.24 | - | - | | - | - |
合计 | - | 31,443.27 | 31,443.27 | 235.83 | 23,337.38 | - | - | 302.8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534.24万元人民币及其产生的利息偿还银行贷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年产550吨层状复合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及组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投入11,983.71万元,年产105吨颗粒及纤维增强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及元件项目投入2,205.41万元,共计投入14,189.12万元。2012年3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4,189.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01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浙江省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修改后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预期实施现金分红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当年未分配的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提出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听取监事会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以及理由等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八)利润分配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于2012年8月22日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可能为35%~60%。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和周转存货的成本传递所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入试产销阶段,公司加大了人员储备和培训,新老厂区两地管理,导致成本和费用等大幅上升,同时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也显著增加。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