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占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晓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 |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董晓强、刘岩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9月16日 | 自承诺之日起至承诺履行完毕。 |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 |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2011年09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 |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已出具承诺,如隆华传热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将代隆华传热承担全部费用,或在隆华传热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隆华传热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隆华传热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隆华传热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就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 2011年09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 | (四)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如果因公司发行上市前发生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事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就工资、社会保险的缴纳等事项发生法律纠纷的,本人将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款项和费用。 如果因公司发行上市后发生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事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就工资、社会保险的缴纳等事项发生法律纠纷的,公司将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1年09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 | (五)关联交易承诺公司出具承诺,向销售货物方福格森销售金额2011年度不超过600万元,2012年度不超过400万元,2013年起不再交易,且上市后不收购福格森;出具承诺之日起将不再与供应商智明铸造发生关联交易,上市后也不收购智明铸造。 | 2011年09月16日 | 自承诺之日起至承诺履行完毕 |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147,011,145.58 | 1,022,550,320.04 | 1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17,578,440.24 | 871,227,307.83 | 5.32% |
股本(股) | 163,320,000.00 | 160,000,000.00 | 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62 | 5.45 | 3.12%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71,091.01 | 89.5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89.74%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19,403,972.98 | 2.28% | 312,944,897.20 | -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535,323.18 | -16.83% | 48,595,532.41 | -16.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21.42% | 0.3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21.42% | 0.3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6% | -7.7% | 5.48% | -22.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6% | -6.54% | 5.48% | -19.91%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749.2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6,468.39 | 捐赠支出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7.87 | |
| | |
合计 | -611.30 |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 61,073.54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85.5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05.2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效复合型冷却(凝)器扩产项目 | 否 | 21,195.9 | 22,475.3 | 1,428.83 | 7,429.87 | 33.06% | 2013年03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3,201.75 | 3,201.75 | 356.7 | 475.4 | 14.85% | 2012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397.65 | 25,677.05 | 1,785.53 | 7,905.27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成立北京子公司 | 否 | | | | 3,000 | 100% | 2012年03月29日 | 0 | 是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3,000 | 1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4,300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10,300 | - | - | 0 | - | - |
合计 | - | 24,397.65 | 25,677.05 | 1,785.53 | 18,205.27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73.5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6,675.89万元。201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均已实施完毕。2012年5月8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效复合型冷却(凝)器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79.40万元补充该募投项目金额。截止报告期末,超募资金余额为:26,061.87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806.12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在相关项目完成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后,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为了合理调配资源,降低管理成本,2012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地点由原地点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孟津县麻屯镇卢村境内、机场路南侧)变更为位于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内小浪底专线东的公司老厂区内。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4.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已置换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有计划的投资于两个募投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2.57%,主要原因为电力、石化行业等大额合同账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大;一些下游客户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资金流偏紧,影响了公司部分货款的回收。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1.93%,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报告期增加材料预付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 ,主要原因为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到期,结算收回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6.63%,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增加致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9.84%,主要原因为公司新签大额合同储备材料增加;部分下游客户受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放缓,延迟发货导致产成品增加。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4.88 %, 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增加致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38.08%,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8.33%,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合同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6.2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司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6.81%,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建设收取的招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11、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4.1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股权激励增发股份所致。
12、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36%, 主要原因为本期人工费用、差旅费、运费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1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03.89%,主要原因为增加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37%,主要原因为上年取得政府补助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50%,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的赞助款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9.52%,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同增加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32.41%,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39%,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与大型石化、电力等企业和设计院所的项目合作,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但受宏观调控的影响,下游行业投资进度放缓,工程项目延期继续,使公司的产品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货,同时公司目前在手的待执行合同中,电力、石化项目合同金额较大,执行周期较长,业绩的实现具有滞后性。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40.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8%;营业利润2,193.5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3.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83%。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94.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4%;营业利润5,733.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9.5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38%。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共计51人,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64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5%,其中:拟授予激励对象332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8%,授予激励对象332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8%。本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12年8月9日完成了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12年前三季度研发支出1231.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3%,较上年增长18.02%。报告期内共完成15项专利申报,其中3项发明专利;报告期内,公司的“高效复合型空冷乏汽凝结器”通过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公司研发的“高效复合型蒸发式冷却(凝)器技术”入选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公司的高效复合型蒸发式冷却(凝)器技术被评为“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重点支撑技术”。这些技术的获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产品推广和市场拓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近期,公司顺利取得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是公司技术、生产、管理等实力的重要标志;同时顺利通过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取证审查,正式取得ASME颁发的U授权证书和U钢印,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包括高效复合型冷却(凝)设备在内的所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拓展。
二、未来展望
为了完成2012年度确定的经营目标,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营销网络建设,提升内部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努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使募投项目产生效益。同时,公司将合理安排自有资金,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603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596,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96,350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4,166,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6,666 |
上海石基投资有限公司 | 4,132,68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2,684 |
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 | 3,333,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33,334 |
北京汇鑫茂通咨询有限公司 | 2,933,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3,334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95,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5,329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8,5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1,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735 |
刘岩 | 6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000 |
董晓强 | 6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0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占强 | 25,000,000 | 0 | 0 | 25,000,00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4年09月16日 |
李占明 | 25,000,000 | 0 | 0 | 25,000,00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4年09月16日 |
李明卫 | 25,000,000 | 0 | 0 | 25,000,00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4年09月16日 |
李明强 | 25,000,000 | 0 | 0 | 25,000,00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4年09月16日 |
董晓强 | 2,700,000 | 675,000 | 0 | 2,025,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上市流通25% |
刘 岩 | 2,700,000 | 675,000 | 0 | 2,025,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上市流通25% |
中国风投 | 4,166,666 | 4,166,666 | 0 | 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2年09月16日 |
上海石基 | 4,166,666 | 4,166,666 | 0 | 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2年09月16日 |
汇富控股 | 3,333,334 | 3,333,334 | 0 | 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2年09月16日 |
汇鑫茂通 | 2,933,334 | 2,933,334 | 0 | 0 | 首发承诺限售 | 2012年09月16日 |
股权激励对象*(51名) | 0 | 0 | 3,320,000 | 3,320,000 | 等待期内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分三期行权 |
合计 | 120,000,000 | 20,000,000 | 3,320,000 | 103,320,000 | -- | -- |
* 股权激励对象:详见公司2012年7月27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表》。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共计51人,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64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5%,其中:拟授予激励对象332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8%,授予激励对象332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8%。本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12年8月9日完成了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公司已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章节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款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四)公司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或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时,应首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3月1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000万股。本分派方案已于2012年4月份实施完毕。
综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合同情况:
(一)2012年3月9日与洛阳中重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恒源项目3×200MW复合型空冷系统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163.6万元。截止9月30日已收到合同预付款及投料款共计2432.72万元,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备料准备投产。
(二)2012年4月5日与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4机组空冷增容改造设计和蒸发式冷却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目前此合同已完成方案设计、产品制作等,正在安装。
(三)2012年8月7日与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甲醇及LNG项目配套空冷岛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74.40 万元。截止9月30日已收到合同预付款517.44万元,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上述合同具体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内容。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