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2-038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安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40,341,092.56 | 23,619,060.02 | 70.80% | 主要为本年度预收热费及收回电费所形成 |
应收票据 | 17,800,000.00 | 7,500,000.00 | 137.33% | 主要为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预付款项 | 59,775,551.18 | 37,749,915.89 | 58.35% | 主要为冬季储煤预付煤款形成 |
存货 | 65,786,935.84 | 173,748,897.78 | -62.14% | 主要为冬季采暖期结束,原煤库存量下降 |
长期股权投资 | 84,638,560.01 | 45,105,986.59 | 87.64% | 主要为本公司投资的认石家庄良村热电公司盈利增加,导致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
应付账款 | 68,234,244.98 | 138,097,716.44 | -50.59% | 主要为期初煤款欠款结算 |
预收账款 | 141,323,389.69 | 77,844,965.69 | 81.54% | 主要是预收热费所形成 |
应缴税费 | 729,006.97 | -7,900,563.59 | -109.23% | 主要是本期留抵增值税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22,377,535.43 | 33,067,437.81 | -32.33% | 主要为使用以前年度工资结余形成 |
预计负债 | - | 3,781,282.72 | -100.00% | 本期本公司投资的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实现盈利,弥补期初投资损失金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预计负债予以转回 |
管理费用 | 38,060,784.60 | 24,902,223.18 | 52.84% | 本期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关停其相关费用核算计入管理费用核算 |
资产减值损失 | 7,068,182.44 | 4,215,003.58 | 67.69%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 |
投资收益 | 44,313,856.14 | -33,289,606.81 | 133.12% | 主要为本公司投资的认石家庄良村热电公司盈利增加,导致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
营业利润 | -76,557,008.12 | -195,319,950.31 | -60.80% | 主要由于煤价降低使成本降低以及投资收益增加形成 |
营业外支出 | 270,831.28 | 2,303,087.23 | -88.24% | 主要是法院诉讼执行款 |
利润总额 | -76,713,864.40 | -197,504,600.73 | -61.16% | 主要由于煤价降低使成本降低以及投资收益增加形成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 | 本期出让本公司投资的邢台东方热电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股权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580,000.00 | 1,737,706.60 | 969.23% | 预收热电四厂资产出让价款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97,410.77 | 20,027,186.10 | -50.08% | 主要为本期支付的增值税款减少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434,524.32 | 44,654,243.27 | -47.52% | 主要为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减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0,000,000.00 | 229,421,359.66 | -30.26% | 偿还到期借款使借款本金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403,353.01 | 5,404,400.00 | 240.53% | 本年支付的利息包含上年度借款利息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332,514,409.84 | 1,417,268,464.92 | -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58,800,038.31 | -686,446,418.40 | 不适用 |
股本(股)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3 | -2.29 | 不适用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56,674,213.44 | 11.2% | 581,065,381.79 | -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525,894.52 | 不适用 | -72,353,619.91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9,054,525.06 | 不适用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97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不适用 | -0.2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不适用 | -0.2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6,856.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4,505.37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 | |
合计 | -122,350.91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51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曾智华 | 1,461,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174 |
许震 | 1,42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8,300 |
马立晓 | 1,24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7,700 |
吴爱民 | 1,027,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7,731 |
蒋玲艳 | 1,003,6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3,609 |
段其军 | 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000 |
陈勇 | 949,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949,868 |
曾平 | 9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000 |
桑慧敏 | 893,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403 |
朱甲秀 | 852,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852,979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上述股东均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未知其所持股份的关联、质押、冻结情况。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及净资产为负值导致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的问题,董事会认为: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与中电投集团签订的《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托管协议》约定,中电投集团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含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正常经营;中电投集团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范围内的供热稳定;如中电投集团不能保证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范围内的供热稳定,将承担全部损失。根据以上协议,中电投集团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援,以维持公司的继续经营,因此,董事会认为依据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12年1-9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合理的,同时,董事会积极采取一切措施,积极研究开发新的电(热)源建设,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参股的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2年1-3季度均实现盈利,公司成立了检修运行等专业分公司,努力拓展生存空间,以降低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对于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由于公司部分机组关停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影响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国家发改委和石家庄市政府“上大压小”的要求,相关各厂应根据替代热源建设情况予以关停。公司通过关停部分机组减少15.6万千瓦产能,但通过参股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增加29.4万千瓦产能,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受到严重影响。同时由于煤热价格倒挂,相关各厂的关停事项将有助于公司减少亏损。对于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公司借款逾期问题,董事会认为:部分借款逾期主要是由于热、电价格倒挂使得公司政策性亏损导致资金紧张造成的,随着价格体系的逐步理顺,公司作为政策扶持的、有一定地域垄断性的公用基础设施行业,有稳定的用户及经营收入,可以逐步解决有关借款。同时,在石家庄市国资委与中电投签订《托管协议》后,中电投财务公司仍在与各债权单位协商公司的有关债务。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2%)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热电)应按照《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2年11月30日前关停。因经开热电已停产备用,为减少经开热电剩余库存煤炭挥发、自燃等损失,同时鉴于经开热电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借款6692万元,经开热电将现有剩余库存煤约2.93万吨出售给高新热电,根据库存煤炭的质量及当前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447.5元/吨,价款合计约1311.18万元,用以抵偿经开热电所欠高新热电的借款。该事项已完成。
根据文件要求,经开热电已完成拆除工作的招投标工作,与江苏鑫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合同金额为1456万元。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
2、为缓解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的局面,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账面净值约1.6亿元的机器设备向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借款1.6亿元,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约10%。
3、由于热电四厂已停产,公司以转让热电四厂上网电量的方式增加公司效益。经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热电四厂替代电量协议》,预计将增加公司2012年净利润约800万元。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因工作变动,公司副总经理谷树才先生于2012年8月30日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7月01日-9月30日 | 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流通股东 | 公司债务重组进展、退市风险等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安建国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