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戴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安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吴俊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542,905,884.32 | 2,047,612,379.64 | 2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73,833,623.02 | 1,100,492,021.71 | 6.66% |
股本(股) | 192,749,906.00 | 148,269,159.00 | 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9 | 7.42 | -17.92%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202,142,449.85 | 39.75% | 3,155,926,488.26 | 19.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605,301.85 | 39.91% | 100,575,603.59 | 3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28,123,928.23 | 70.7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18 | 31.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46.67% | 0.52 | 3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46.67% | 0.52 | 3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2% | 0.81% | 8.84% | 1.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2% | 0.83% | 8.83% | 1.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305.0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7,733.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8,982.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4,682.53 | |
所得税影响额 | 83,482.65 | |
合计 | 167,221.19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36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90,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0,735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73,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5,973,905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713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5,212,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2,553 |
英国保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3,928,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8,815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44,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4,804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559,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9,646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78,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8,442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299,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9,806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2,8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2,844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12-9-30 | 2011-12-31 | 增长额 | 增幅 |
1 | 应收账款 | 58,892.88 | 26,733.28 | 32,159.60 | 120.30% |
2 | 长期股权投资 | 6,103.28 | 3,427.88 | 2,675.39 | 78.05% |
3 | 无形资产 | 3,147.39 | 127.00 | 3,020.39 | 2378.26% |
4 | 商誉 | 10,525.23 | 7,707.43 | 2,817.80 | 36.56% |
5 | 长期待摊费用 | 256.05 | 169.74 | 86.31 | 50.85% |
6 | 短期借款 | 1,525.60 | - | 1,525.60 | |
7 | 应付账款 | 61,326.36 | 28,558.05 | 32,768.30 | 114.74% |
8 | 其他应付款 | 8,010.55 | 3,398.62 | 4,611.93 | 135.70% |
9 | 预计负债 | 4,215.00 | 2,945.00 | 1,270.00 | 43.12% |
10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274.99 | 14,826.92 | 4,448.07 | 30.00% |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20.30%,主要原因:一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客户广告费增加;二系合并范围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78.05%,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收购的上海窗之外广告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尚未完成,未能纳入合并所致。
3.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2378.26%,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数字化运营系统项目”完成验收,转入无形资产。
4.报告期末商誉较年初增加36.56%,主要原因是溢价并购青岛先锋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商誉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50.8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办公室装修,导致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525.60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股权并购的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有偿借入营运资金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14.74%,主要原因一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应付媒体款相应增加;二是公司在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媒体供应商给予结算期间更长;三系合并范围扩大,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8.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35.70%,主要原因系并购公司收到少数股东向其无偿借出营运资金,使得其他应付款增加。
9.报告期末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43.12%,主要系今年并购的青岛先锋广告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需要支付的第2-3期股权支付款。
10.报告期末股本较年初增加30%,主要原因系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所致。
(2)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12年1-9月 | 上年同期 | 增长额 | 增幅 |
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751.28 | 2,863.51 | 1,887.77 | 65.93% |
2 | 销售费用 | 21,275.35 | 13,400.09 | 7,875.26 | 58.77% |
3 | 管理费用 | 6,360.11 | 3,855.71 | 2,504.40 | 64.95% |
4 | 资产减值损失 | 557.04 | 93.81 | 463.23 | 493.80% |
5 | 投资收益 | 706.19 | 127.62 | 578.58 | 453.35% |
6 | 营业外支出 | 5.91 | 133.68 | - 127.78 | -95.58% |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5.93%,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且毛利率提高,导致相应税金增加。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8.77%,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销售费用有所增长;二是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合并范围扩大导致费用增长。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95%,主要原因系公司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合并范围扩大导致费用增加。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93.80%,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款项增加,按照公司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增加。
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53.35%,主要原因系合营企业利润同期增加,权益法确认收益增加。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5.58%,主要原因系公司2011年向文化交流与教育扶贫基金捐款。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及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5月6日 | 2013年5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书华、陈钿隆、丁邦清、康安卓、李崇宇(已离任)、郝建平、夏跃、何滨、沙宗义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书华、陈钿隆、丁邦清、康安卓、李崇宇(已离任)、郝建平、夏跃、何滨、沙宗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5月6日 | 2013年5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除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全)部73名自然人股东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股份。 | 2010年5月6日 | 2011年5月5日 | 已履行完毕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 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企业没有从事与省广股份目前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企业今后均不从事或投资与省广股份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3、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省广股份的全部损失。” | 2010年5月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本人目前没有投资于与省广股份目前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人今后不投资与省广股份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3、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省广股份的全部损失。” | 2010年5月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不适用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5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2,900 | 至 | 14,810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9,042,986.6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业务的稳步增长;
2、新收购公司将于第四季度全季纳入合并。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金公司、上投摩根、嘉实基金、易方达基金、国泰基金等 | 行业情况、公司产品、市场基本情况;未提供材料。 |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行业情况、公司产品、市场基本情况;未提供材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戴书华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书华先生召集,2012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内容详见刊登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2-032 )和在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原聘请的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因其与国富浩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名称与品牌,原鹏城所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不变。
经核查,国富浩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由鹏城所相应变更为国富浩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事项告知我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深圳鹏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接到深圳鹏城签发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说明》。告知:“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09]56号文件精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事务所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深圳鹏城与国富浩华合并后,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转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鹏城现有的人员不变,办公地点不变,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负责人不变。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决定将聘请的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编号:2012-034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书华、陈钿隆、丁邦清、康安卓、李崇宇(已离任)、郝建平、夏跃、何滨、沙宗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2010年5月6日—2013年5月5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 年10 月23 日,股票锁定承诺正常履行中。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在公司发行时向公司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企业没有从事与省广股份目前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企业今后均不从事或投资与省广股份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3、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省广股份的全部损失。”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本人目前没有投资于与省广股份目前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人今后不投资与省广股份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3、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省广股份的全部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 年10 月23日,上述承诺人均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