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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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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疆监管局《关于对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专项披露的通知》(新上市函2012[54]号)文件精神,就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1、 2008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收购该等股份。

 经核查,从2008年1月28日至2011年1月27日止,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2、公司董事秦勇、常文玖、石强、王胜新,监事周维军、陶冶华、艾克拜尔.买买提佟国章,高级管理人员王玉新、陶炜、沙克洪、孙新春、简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经核查,截止2012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公司董事长秦勇承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不与股份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不投资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经核查,截止2012年10月24日,董事长秦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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