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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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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经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2年9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蓝色光标”(股票代码30005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证协S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关于本次估值方法调整的后续事宜,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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