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2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2012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15:00 至2012年9月11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晓

 6、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601,32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52.884%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581,32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86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84%。

 7、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1,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1,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