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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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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46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分别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赵春香、张海峰、杨怀民、杨毅、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28,000万元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其中20,000万元用于其新增10万千升/年啤酒生产线项目,8,000万元用于其新增5万千升/年啤酒易拉罐生产线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其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为48,000万元人民币。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及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45,365万元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5,965万元用于其新增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三期)项目,29,400万元用于其与本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其注册资本为28,88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为74,245万元人民币。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600万元与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设立后,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8%;本公司出资额为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7,041.1575万元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用于其600罐/分钟易拉罐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1,600万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53,7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75%;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出资17,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本次增资后,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988.21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60,741.157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出资20,247.05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2年9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19,353.91万元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用于其年产啤酒10万千升扩建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7,95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17,8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99.16%;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4%。本次增资后,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303.91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37,153.91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9.60%;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0%。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24,966.69万元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并由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向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用于其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763.63万元,本公司持有25,612.5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6.05%;本次增资后,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4,730.32万元,本公司持有50,579.2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2.42%。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29,988.60万元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用于其年产10万千升啤酒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688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7,207.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2.96%,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480.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7.04%。本次增资后,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676.6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37,196.1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6.17%,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480.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83%。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29,624.53万元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用于其年产40万千升(三期)啤酒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1,066万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持有29,936.875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96.36%;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29.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本次增资后,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690.53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59,561.40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8.14%;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29.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6%。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9,600万元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用于其新建5万千升啤酒产能填平补齐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1,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4,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本次增资后,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5,6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11,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4,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29,700万元与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北京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用于其年产50万吨瓶罐玻璃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9,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持有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十二五”目标,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以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阜三孔”)100%股权,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自筹解决。

此次收购价格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曲阜三孔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为22,739.91万元。

本次收购前,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081.72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94,908,690元,持有其74.73%的股权,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出资额为65,908,500元,持有其25.27%的股权。本次收购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081.7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协议收购后,减少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2年9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十二五”目标,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以15,606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燕商标”)100%股权,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自筹解决。

本次收购价格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双燕商标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为15,606万元。

本次收购前,双燕商标注册资本为37,614,132元人民币,其中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出资额为26,257,332元,持有其69.81%的股权,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1,356,800元,持有其30.19%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双燕商标注册资本为37,614,132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宜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

本次收购将减少本公司与燕京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收购将燕京集团的啤酒商标印刷业务和资产整合进入上市公司,可以延长上市公司的啤酒业务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回报广大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6人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2年9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后实施。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发行。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20亿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对象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将以一定比例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募集资金用途(逐项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20亿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之后,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1)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用于其新增10万千升/年啤酒生产线项目,8,000.00万元用于其新增5万千升/年啤酒易拉罐生产线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5,365.00万元,其中15,965.00万元用于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三期)项目,29,400.00万元用于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进行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041.1575万元,用于其600罐/分钟易拉罐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3.91万元,用于其年产啤酒10万千升扩建工程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4,966.69万元,由本公司向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再由其对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方式实施, 用于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程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9,988.60万元,用于其年产10万千升啤酒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9,624.53万元,用于其年产40万千升(三期)啤酒工程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600.00万元,用于其新建5万千升啤酒产能填平补齐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9,700.00万元,用于其年产50万吨瓶罐玻璃建设项目。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拟用募集资金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用募集资金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6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6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于2012年9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9月27日14:00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9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以上所有授信均无担保,期限一年。

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国际即期信用证、进口押汇、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和出品商业发票贴现。其中,开立国际即期信用证、进口押汇、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和出品商业发票贴现的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即期信用证下押汇期限不超过180天。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47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分别为:王金泉、周伟、徐月香。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先生主持,审议并同意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同意《关于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同意《关于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及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同意《关于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和交易方式是公平合理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同意《关于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同意《关于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同意《关于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同意《关于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同意《关于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同意《关于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同意《关于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和交易方式是公平合理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同意《关于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和交易方式是公平合理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同意《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本监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审议,认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本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2、本监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履行了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与计划投资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监事会对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审议,认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和交易方式是公平合理的。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48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将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实施本公告中所述关联交易,如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关联交易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关联交易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对广东燕京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同比例增资及关联交易事项简述

广东燕京成立于2004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7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和北京企业出资比例分别为75%、25%。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与北京企业对广东燕京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041.1575万元出资;北京企业以自有资金2,347.0525万元出资。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燕京注册资本将增加至80,988.21万元人民币,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本公司与北京企业尚未签订《出资协议书》,双方将在本次董事会之后择日签署。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2、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燕京有限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企业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第(一)、(三)项的规定,北京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据此,本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企业共同增资广东燕京,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次出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等7人因在燕京有限任职,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有效表决票为8票,其中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6、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批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因本公司决定用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对广东燕京进行增资,因此在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募集资金用途时,关联法人燕京有限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增资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①名称: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②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③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6楼

④注册资本:3,106.4万美元

⑤企业类型:外资

⑥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⑦成立证书号:219583

⑧主要股东:截至2012年6月30日,北京控股持有北京企业100%的股权。

⑨历史沿革:成立于1997年2月20日

2、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北京企业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北京企业201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摘要如下: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企业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燕京有限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李福成兼任北京企业董事长。据此,北京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广东燕京基本情况

1、广东燕京概况

①名称: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71,600万元

③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

④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2日

⑤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⑤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啤酒(持相关有效的许可证经营)。产品内外销售。

截至2012年6月30日,广东燕京的股权结构如下:

2、广东燕京业务发展情况

广东燕京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发展良好。

近年来,广东燕京通过管理结构调整、引入绩效挂钩考核机制,业务快速发展。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广东燕京啤酒销量分别达到31万千升、41万千升和43万千升,年增长率分别为55%、32.26%和6.68%。根据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啤酒分会统计,2011年燕京啤酒在广东省部分区域市场占有率已经上升至第二位。目前广东燕京已建立了覆盖广东主要城市和乡镇的销售网络。未来燕京啤酒将通过改善产品结构、扩大产能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广东市场的开拓力度。

根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审计的广东燕京2011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东燕京总资产为125,492.23万元,总负债为43,269.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2,222.99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94,357.96万元,净利润9,970.37万元。

单位:万元

3、担保和重大诉讼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广东燕京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情况。

4、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与北京企业签署协议,决定同比例增资广东燕京,合计增资额为9,388.21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

本次增资前后,本公司与北京企业对广东燕京的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燕京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公司与北京企业对广东燕京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041.1575万元出资;北京企业以自有资金2,347.0525万元出资。

支付方式:现金

广东燕京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保持不变。

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于法律允许的、相关于因违约而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协议的生效条件:各方出资人签字盖章之日,且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协议的生效时间: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法享有并承担在广东燕京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对广东燕京的控股地位及持股比例不会发生变更,广东燕京的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安排也不会因此次增资发生变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广东燕京将本次增资款项全部用于实施600罐/分钟易拉罐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本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引进的是德国克朗斯生产的新一代易拉罐纯生啤酒技术的包装线,将进一步提高广东啤酒市场高质量纯生啤酒的供应能力,有利于优化燕京啤酒在广东省的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广东燕京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共同增资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在广东市场的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北京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函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事后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经核查,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二、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事项简述

曲阜三孔成立于1998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26,081.719万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曲阜市,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啤酒、饮料业务。目前燕京有限持有其74.73%股权、北京企业持有其25.27%股权。

近年曲阜三孔实现了稳定盈利,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有限、北京企业所持有的曲阜三孔共计100%的股权。

本公司与燕京有限、北京企业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在本次董事会之后择日签署。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2、关联关系说明

燕京有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兼任燕京有限董事长;北京企业是燕京有限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企业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第(一)、(三)项的规定,燕京有限、北京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据此,本公司与燕京有限、北京企业签署关于曲阜三孔100%股权的转让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次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因在燕京有限任职,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8票,其中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6、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批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北京市国资委、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因本公司决定用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因此在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募集资金用途时,关联法人燕京有限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收购股权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4>主要办公地点及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5>注册资本:63,834万美元

<6>企业类型:中外合资投资性公司

<7>经营范围:

A、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B、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C、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D、承接其母公司、关联公司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8>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10120811

<9>税务登记证号码:110222600062555

<10>组织机构代码:60006255-5

<11>主要股东:截至2012年6月30日,北京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企业拥有燕京有限80%的权益,燕京集团拥有燕京有限20%的权益。

<12>历史沿革:成立于1997年3月13日

(2)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2012年6月,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京商务资字(2012)248号文批准,燕京有限公司名称由“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燕京有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啤酒等业务。

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对燕京有限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燕京有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兼任燕京有限的董事长。据此,燕京有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北京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一、对广东燕京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曲阜三孔100%股权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①收购资产的名称:曲阜三孔100%股权

②收购资产类别:股权

③收购资产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④所在地:山东省曲阜市

⑥评估价值:22,739.91万元

2、曲阜三孔公司介绍

(1)基本情况

曲阜三孔成立于1993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宋宝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81.7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6,081.72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啤酒,住所为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18号,其股权结构如下:

关于曲阜三孔的股东燕京有限、北京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曲阜三孔前身为始建于1987年的曲阜市啤酒厂,燕京有限于2001年通过收购获得其控股权。因为历史包袱较重、坏账较多,曾多年亏损。近年来,曲阜三孔以燕京品牌为依托,进行产品、品牌结构优化调整,燕京品牌的啤酒销量显著提高,中高价位啤酒的销售比例增加,盈利能力显著增强。目前,“燕京”品牌啤酒占曲阜三孔总销量的比例达到80%左右,高、中、低档产品兼备,可以满足不同区域、多类消费者的需求。

截至2012年6月30日,曲阜三孔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摘要

曲阜三孔2009年度至2012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曲阜三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燕京啤酒/本公司/公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曲阜三孔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双燕商标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燕京集团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北控集团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控股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企业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燕京有限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长亿饮料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燕京啤酒/本公司/公司待定
协议签署地点待定
协议签署方一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方二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增资公司名称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资金形式足额认缴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各方出资人签字盖章之日,且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成立时现时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6.4万美元3,106.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项目金额(万港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45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净资产66,790

序号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53,70075%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17,90025%
合计71,600100%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5,492.23118,445.06
总负债43,269.2440,318.83
所有者权益82,222.9978,126.23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收入94,357.9681,065.54
营业利润11,024.528,674.76
净利润9,970.378,039.97

序号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60,741.157575%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20,247.052525%
合计80,988.21100%

协议签署日期待定
协议签署地点选定
股权转让方一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方二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曲阜三孔100%股权
支付方式曲阜三孔100%的股权交割完毕,公司在收到燕京有限、北京企业书面通知及银行账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支付。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燕京啤酒公开发行A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曲阜三孔100%股权转让经曲阜三孔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务部门批准。

 成立时目前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83万美元63,83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李福成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生产型公司中外合资投资性公司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804,148.501,573,872.50
总负债654,036.41492,401.36
所有者权益1,150,112.091,081,471.14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收入1,264,244.081,075,885.08
营业利润89,086.5497,915.48
净利润90,808.7486,212.15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19,490.8774.73%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6,590.8525.27%
合计26,081.72100.00%

2012年1-6月,曲阜三孔净利润为-636.01万元,主要是由于2012年1-6月处置资产损失导致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至-2,082.87万元。2012年1-6月,曲阜三孔主营业务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2012年1-6月,曲阜三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46.86万元。

3、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曲阜三孔100%股权进行评估。

曲阜三孔2009年度至2012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曲阜三孔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评估情况

2012年8月3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2)第507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曲阜三孔100%的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截至2012年6月30日曲阜三孔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482.9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曲阜三孔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6,504.78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增值额为7,021.84万元、增值率36.04%;采用收益法评估,曲阜三孔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2,739.91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增值3,256.98万元、增值率为16.72%。

由于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经过比较分析,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曲阜三孔的所有者权益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曲阜三孔股东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22,739.91万元。

2、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评估值为准,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曲阜三孔100%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2,739.91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曲阜三孔25.2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746.38万元;燕京有限转让所持有的曲阜三孔74.7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6,993.53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合计成交金额为22,739.91万元,其中收购北京企业所持有的曲阜三孔25.27%股权的交易金额为5,746.38万元;收购燕京有限所持有的曲阜三孔74.73%股权的交易金额为16,993.53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在满足股权交割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支付收购款项。

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燕京有限和北京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人,合计持有曲阜三孔100%的股权。其中燕京有限持有曲阜三孔74.73%的股权,占控股地位;北京企业持有曲阜三孔25.27%的股权。

协议的生效条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燕京啤酒公开发行A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曲阜三孔100%股权转让经曲阜三孔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务部门批准。

协议的生效时间: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

2、交易标的的交付

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自评估基准日(即2012年6月30日)起至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股权转让方须确保曲阜三孔正常经营,保证自身并促使曲阜三孔不提议、不审议、不实施利润分配;保证曲阜三孔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曲阜三孔没有未披露的其他债务或为他人债务设置担保而可能产生的或有债务。

交付和过户时间:在满足协议生效条件后,双方将尽快完成资产过户和收购款项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在完成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后,曲阜三孔业务独立运行,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独立,不存在依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情形。因此不会由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收购曲阜三孔100%股权是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一。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曲阜三孔100%的股权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初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人燕京有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与关联人北京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041.158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函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事后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减少关联交易,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经查曲阜三孔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我们了解到曲阜三孔运营稳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收购该股权不会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

(5)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的评估和审计,评估方法得当,评估定价公允,审计结果客观独立。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经核查,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三、收购双燕商标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事项简述

双燕商标成立于1995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3761.4132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主要从事商标印刷等业务。目前燕京集团持有其69.81%的股权,长亿饮料持有其30.19%的股权。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资15,606万元收购燕京集团和长亿饮料持有的双燕商标共计100%的股权。本公司与燕京集团、长亿饮料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在本次董事会之后择日签署。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董事长兼任燕京集团的董事长,长亿饮料是燕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第(三)项的规定,燕京集团、长亿饮料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如下图所示:

据此,本公司与燕京集团、长亿饮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次收购双燕商标股权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收购双燕商标100%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收购双燕商标100%股权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6人因在燕京集团任职,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批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因本公司决定用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双燕商标100%股权,因此在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募集资金用途时,关联法人燕京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4>主要办公地点及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5>注册资本:341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7>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出口企业自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

<8>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5017195

<9>税务登记证号码:110222102499105

<10>组织机构代码:10249910-5

<11>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燕京集团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12>历史沿革: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的前身是北京燕京啤酒厂,成立于1980年;1993年7月,组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2)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燕京集团主要从事啤酒原料、饮料、酵母粉等的生产和销售。

经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审计的燕京集团2011年度财务数据: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兼任燕京集团的董事长。据此,燕京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丁广学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9号

<4>主要办公地点及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9号

<5>注册资本:2193.88万美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7>经营范围:生产饮料、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啤酒。

<8>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10025557

<9>税务登记证号码:110222101100705

<10>组织机构代码:10110070-5

<11>主要股东:长亿饮料是燕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燕京集团持有长亿饮料65.46%的股权,中国燕京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亿饮料34.54%的股权。

<12>历史沿革:长亿饮料成立于1992年8月8日,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2)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长亿饮料主要从事饮料加工制造。

经北京东易君安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审计的长亿饮料201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3)与本公司的关系

长亿饮料是燕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丁广学兼任长亿饮料法定代表人。据此,长亿饮料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双燕商标100%股权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①收购资产的名称:双燕商标100%股权

②收购资产类别:股权

③收购资产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④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

⑤评估价值:15,606万元

2、双燕商标公司介绍

(1)基本情况

根据双燕商标的工商登记资料,双燕商标成立于1995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晓东,注册资本为3,761.4132万元,实收资本为3,761.4132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为:商标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纸箱;加工纸制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6号。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其股权结构如下:

双燕商标系燕京集团于1995年投资设立的专业印制商标标签企业,具有近17年的商标印刷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设计、印制高档镀铝纸、纯铝箔以及铜版纸等商标、标签的能力,年生产啤酒标签90亿张,居国内啤酒商标印刷企业前列。目前,双燕商标主要拥有三条生产线,包括胶印生产线、凹印生产线和柔印生产线,拥有六色对开海德堡胶印机、六色四开海德堡胶印机、六色四开小森胶印机、八色凹印机、六加一色麦安迪柔印机等较先进的印刷设备。

截至2012年6月30日,双燕商标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摘要

双燕商标2012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双燕商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双燕商标100%股权进行评估。

双燕商标2012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双燕商标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评估情况

2012年8月21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与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2)第504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双燕商标100%的股东权益,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双燕商标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291.22万元,评估价值为19,872.38万元,增值额为7,581.16万元,增值率为61.6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143.08万元,评估价值为6,143.0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148.14万元,评估价值为13,729.30万元,增值额为7,581.16万元,增值率为123.31%。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在资产基础法下,增值较大的为土地使用权为主的无形资产,共计增值6,344.30万元,约占整体增值额的83.69%。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双燕商标彩印公司进行评估的100%股东权益价值为15,606.00万元,增值额为9,457.86万元,增值率为153.83%。

(3)评估结论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13,729.30万元,收益法评估结论15,606.00万元,二者差额1,876.70万元,差异率12.03%。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差较小。

由于资产基础法只考虑了企业账面上存在的资产的价值,但企业的价值不仅是由实物资产创造的,更主要的是由不在账面上体现的各项资源所创造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双燕商标全部股东权益在2012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5,606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核准。

(4)其他事项

双燕商标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50,649.07平方米,证号为京顺国用(2001初)字第0005号。

目前该宗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尚未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旧土地证证载使用权人为燕京集团,但实际使用人和地上物所有权人均为双燕商标,且办理出让手续所缴费用均由双燕商标承担。燕京集团和双燕商标均认可该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为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燕京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协助双燕商标尽快办理上述土地过户手续。

2、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燕京集团、长亿饮料通过协商,以上述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协议转让双燕商标100%股权的交易金额,本公司通过向燕京集团、长亿饮料合计支付15,606万元以取得双燕商标100%的股权。其中,燕京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双燕商标69.81%股权的交易价格拟确定为10,894.5486万元;长饮饮料转让其持有的双燕商标30.19%股权的交易价格拟确定为4,711.4514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收购双燕商标100%的成交金额合计为15,606万元,其中受让燕京集团持有双燕商标69.81%的股权的交易金额为10,894.5486万元;受让长亿饮料持有双燕商标30.19%的股权的交易金额为4,711.4514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在满足股权交割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支付。

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燕京集团和长亿饮料均为公司的关联人,合计持有双燕商标100%的股权。其中,燕京集团转让所持有的双燕商标69.81%%股权的交易价格拟确定为10,894.5486万元;长饮饮料转让所持有的双燕商标30.19%股权的交易价格拟确定为4,711.4514万元。

协议的生效条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燕京啤酒公开发行A股方案以及本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燕商标100%股权转让经双燕商标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国资委批准。

协议的生效时间;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

2、交易标的的交付

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自评估基准日(即2012年6月30日)起至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股权转让方须确保双燕商标正常经营,保证自身并促使双燕商标不提议、不审议、不实施利润分配;保证双燕商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双燕商标没有未披露的其他债务或为他人债务设置担保而可能产生的或有债务。

交付和过户时间:在满足协议生效条件后,双方将尽快完成资产过户和收购款项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在完成收购双燕商标100%股权后,双燕商标业务独立运行,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独立,不存在依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情形。因此不会由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收购双燕商标100%股权是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一。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双燕商标100%的股权有利于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延长公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人燕京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与关联人长亿饮料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函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事后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减少关联交易,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经查双燕商标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我们了解到双燕商标运营稳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收购该股权不会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

(5)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的评估和审计,评估方法得当,评估定价公允,审计结果客观独立。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经核查,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5、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报表。

6、审计报告。

7、评估报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49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度内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2012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2年9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

2.5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2.6 定价方式

2.7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上市地点

2.9 逐项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2.9.1 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

2.9.2 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

2.9.3 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

2.9.4 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

2.9.5 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

2.9.6 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

2.9.7 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

2.9.8 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

2.9.9 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9.10 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9.11 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1 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2 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3 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4 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5 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6 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7 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8 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9 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3.10 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3.11 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2 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告附件)

(一)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 年9月21日、24日、25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出席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现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9

2.投票简称:“燕京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2012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燕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2.2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⑩。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

①如某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中子议案①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二中子议案⑩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89490729 传真:010-89495569

2、联系人:徐月香 李影

3、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证券部 邮编:101300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① 委托人姓名:     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③ 委托人股东账号: ④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① 受托人姓名:   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表决意见”栏内相应表决意见处填上“○”):

如果本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50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将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实施本公告中所述投资,如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投资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投资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投资29,700万元与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用于其年产50万吨瓶罐玻璃建设项目。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9,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持有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本公司与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尚未签订《出资协议书》,双方将在本次董事会之后择日签署。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5票全票审议通过了《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次出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设立对方情况介绍

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2012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
总资产30,843.4530,592.68
总负债11,360.5210,473.74
股东权益19,482.9320,118.94
应收款项总额1,000.56457.5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项目2012年1-6月2011年
营业收入22,232.6233,737.84
营业利润1,446.861,054.56
净利润-636.011,07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46.861,045.16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402.10-776.26

协议签署日期待定
协议签署地点待定
股权转让方一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股权转让方二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双燕商标100%股权
支付方式双燕商标100%的股权交割完毕,公司在收到燕京集团和长亿饮料书面通知及银行账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燕京啤酒公开发行A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燕商标100%股权转让经双燕商标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国资委批准。

 成立时现时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注册资本6,689.2万元34,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李福成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

项目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31,207.3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1.89
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59,314.94

 成立时现时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2,193.8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仁泽丁广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项目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3285.19
净利润-258.27
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8,226.02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2,625.733269.81%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1,135.680030.19%
合计3,761.4132100.00%

项目2012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291.2211,821.87
总负债6,143.085,137.15
股东权益6,148.146,684.72
应收款项总额14.731,671.3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项目2012年1-6月2011年
营业收入6,920.2613,262.62
营业利润936.351,822.27
净利润702.191,573.8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250.63999.7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4,716.904,805.4188.511.88
非流动资产7,574.3215,066.977,492.6598.9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06.70302.73-3.97-1.29
固定资产6,589.437,741.761,152.3317.49
无形资产678.197,022.496,344.30935.48
资产总计12,291.2219,872.387,581.1661.68
流动负债3,385.063,385.06
非流动负债2,758.022,758.02
负债合计6,143.086,143.0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6,148.1413,729.307,581.16123.31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5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议案2中子议案①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01
议案2中子议案②发行方式2.02
议案2中子议案③发行数量2.03
议案2中子议案④发行对象2.04
议案2中子议案⑤向原股东配售安排2.05
议案2中子议案⑥定价方式2.06
议案2中子议案⑦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7
议案2中子议案⑧上市地点2.08
议案2中子议案⑨募集资金用途2.09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1个项目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2.10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2个项目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2.11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3个项目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2.12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4个项目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2.13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5个项目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2.14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6个项目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2.15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7个项目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2.16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8个项目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2.17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9个项目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18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10个项目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19
议案2中子议案⑨的第11个项目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2.20
议案2中子议案⑩决议的有效期2.21
议案3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3.00
议案3中子议案①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1
议案3中子议案②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2
议案3中子议案③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3
议案3中子议案④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4
议案3中子议案⑤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5
议案3中子议案⑥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6
议案3中子议案⑦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7
议案3中子议案⑧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3.08
议案3中子议案⑨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3.09
议案3中子议案⑩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3.10
议案3中子议案?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3.11
议案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4.00
议案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5.00

项目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729燕京投票买入100元1股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729燕京投票买入1.00元2股
360729燕京投票买入2.01元3股
360729燕京投票买入100元1股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729燕京投票买入2.21元1股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   
2.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2.6定价方式   
2.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上市地点   
2.9逐项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2.9.1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   
2.9.2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   
2.9.3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   
2.9.4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   
2.9.5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   
2.9.6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   
2.9.7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   
2.9.8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   
2.9.9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9.10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9.11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   
2.10决议的有效期   
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1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2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45,365.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3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7,041.157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4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19,353.91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5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4,966.69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6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29,988.6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7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29,624.5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8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9,60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3.9投资29,700.00万元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3.10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3.11出资15,606.00万元收购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协议签署日期待定
协议签署地点待定
协议签署方一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方二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新设立公司名称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资金形式足额认缴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各方出资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住所献县高新技术开发区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林
注册资本17,9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啤酒、啤酒原料、酒糟、酵母
与本公司关系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16%的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葡萄酒瓶、啤酒瓶、饮料酒瓶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
出资方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实施,如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此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29,700万元99%
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00万元1%

(四)设立标的公司的意义

河北省地处华北、渤海之滨,环首都北京,近郊天津,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毗邻的北京、天津、山东、辽宁、河南等省(市)均为啤酒消费大省(市)。该项目建成后,将可以为公司在京津、河北、山西等周边地区的啤酒生产提供稳定的啤酒瓶;其次,还可以供应周边其他啤酒生产企业。

随着燕京啤酒的快速发展,对啤酒瓶罐的配套需求量和质量要求也在持续上升。按照燕京啤酒生产啤酒503万千升估计,需要各种规格容量的啤酒瓶约80亿只,生产800万千升啤酒将需要啤酒瓶约128亿只。由于瓶罐在啤酒生产旺季的回收量较少,供应较为紧张,啤酒瓶罐在生产、运输、销售、回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损耗,啤酒瓶罐本身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燕京啤酒每年均需要补充采购大量的新瓶罐。

因此,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设立,不仅接近燕京啤酒生产基地,实现资源共享;还可以有效降低产品的运输成本,节省物流资源,充分结合当地的玻璃配套产业、劳动力充足等优势,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优势。

(五)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600万元与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尚未签订《出资协议书》,双方将在本次董事会之后择日签署。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日期待定
协议签署地点待定
协议签署方一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方二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新设立公司名称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资金形式足额认缴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各方出资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5票全票审议通过了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事项。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次出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设立对方情况介绍

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住所石河子开发区天山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旺
注册资本28,88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啤酒、啤酒原料、酵母、矿泉水、饮料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批发),塑料箱的生产与销售,酒酵母饲料,酒糟饲料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
与本公司关系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向啤酒生产行业投资
出资方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600万元2%
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将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实施,如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此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29,400万元98%

(四)设立标的公司的意义

1、扩充北疆区域产能,优化公司整体布局

石河子市的投资环境优良,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燕京”)在此扩充产能,可以优化整体区域布局,公司进入新疆市场以来,市场推广顺利,销量增长迅速。2009年销售啤酒2.94万千升,2010年销售啤酒9万千升,2011年销售啤酒13万千升,2012年上半年销售啤酒8万千升,同比增长28.04%,目前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快对北疆市场的开拓。石河子市城乡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发达,通讯网络较为完善、高效。新疆燕京继续在石河子市实施新增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三期)工程,可以加快对新疆中部、北部啤酒市场的开拓,进一步提高在新疆的啤酒产销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燕京啤酒的品牌影响力。

2、开拓南疆区域市场,完善新疆全区域网络

阿拉尔所处的南疆地区具有较为丰富的边境口岸和边贸资源,经济较活跃,对南疆市场的辐射力强。燕京啤酒在阿拉尔市建设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可以与位于新疆中部的新疆燕京相呼应,以阿拉尔为中心覆盖新疆南部市场,减轻运输成本,提高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新疆地区市场份额,最终实现成为西北地区主导啤酒品牌的战略目标。

(五)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51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将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实施本公告中所述投资,如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投资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投资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概述

(1)燕京啤酒拟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9,624.53万元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燕京”)增资,增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增资完成后,衡阳燕京注册资本为60,690.53万元,燕京啤酒持有衡阳燕京98.14%的股权。

(2)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职责权限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表决票为15票,其中1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增资衡阳燕京,不构成关联交易。2、衡阳燕京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赣州市赣州开发区金龙路68号

注册资本:31,06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秉骥

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啤酒(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啤酒原料、酵母、酒糟、塑料箱的生产、销售;工程技术咨询、培训及转让。

(2)业务发展情况

衡阳燕京主要从事啤酒生产和销售业务,近年业务发展良好。衡阳燕京的啤酒销量在湖南稳居第一,在衡阳及周边市场占有率达到80%以上,衡阳公司的销量、利润均取得了持续、快速发展。

(3)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根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衡阳燕京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7,608.21万元,总负债为23,902.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3,705.84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0,907.55万元,净利润2,279.34万元。

(4)增资方案

截至2012年6月30日,衡阳燕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9,936.0096.36%
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130.003.64%

燕京啤酒拟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9,624.53万元对衡阳燕京增资,增资方式为货币增资,增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增资完成后,衡阳燕京注册资本为60,690.53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59,560.5398.14%
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130.001.86%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的全部款项将用于衡阳燕京年产40万千升(三期)啤酒工程项目。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衡阳燕京的控股地位,在增资后衡阳燕京的经营管理将继续保持稳定。衡阳燕京年产40万千升(三期)啤酒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加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二、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概述

(1)燕京啤酒拟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9,600万元对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燕京”)增资。增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增资完成后,昆明燕京注册资本为45,600万元人民币,燕京啤酒持有其75%的股权。

(2)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职责权限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表决票为15票,其中1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昆明燕京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空港大道9号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建飞

经营范围:啤酒(生啤酒)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2)业务发展情况

昆明燕京成立于2010年,成立伊始就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2011年投产当年即实现了10万千升的销量,2012年上半年,昆明实现啤酒销量9万千升,同比增长达180%,创造了啤酒行业罕见的达产速度、销售业绩。目前,燕京啤酒在昆明已经占有10%的市场份额,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随着云南省当地的啤酒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燕京啤酒在当地知名度和销量的不断提升,昆明燕京迎来了扩大产能的有利时机。

(3)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根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燕京昆明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1,667.11万元,总负债为7,798.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3,868.28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21,691.76万元,净利润-2,002.98万元。

(4)增资方案

燕京啤酒拟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9,600万元对昆明燕京增资,增资方式为货币增资,增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增资完成后,昆明燕京注册资本为45,6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1,400.0025.00%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34,200.0075.00%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的全部款项将用于昆明燕京新建5万千升啤酒产能填平补齐项目。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昆明燕京的控股地位,在增资后昆明燕京的经营管理将继续保持稳定。新建5万千升啤酒产能填平补齐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加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三、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燕京啤酒拟对子公司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燕京”)增加注册资本19,353.91万元,增资后河北燕京的注册资本为37,303.91万元。

(2)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职责权限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表决票为15票,其中1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增资对象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献县高新技术开发区9号

注册资本:17,9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启林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啤酒原料、酒糟、酵母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河北燕京的资产总额为326,365,750.53元,负债总额为110,967,049.44元,净资产215,398,701.09元,资产负债率34.00%,2011年营业收入为201,622,897.12元,净利润为30,808,457.26元,以上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北燕京的注册资本将由17,950万元万元增加至37,303.91万元,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将从99.17%提高至99.60%。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公司产能扩充需求,提高区域市场份额,优化公司网络布局,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所公司对河北燕京的持股比例从99.17%提高至99.60%,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燕京啤酒拟对子公司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燕京”)增加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增资后四川燕京的注册资本为48,000.00万元。

(2)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职责权限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表决票为15票,其中1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增资对象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秉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酵母、饮料、塑料箱。销售:酒糟饲料(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四川燕京的资产总额为570,718,330.59元,负债总额为342,881,102.43元,净资产227,837,228.16元,资产负债率60.08%,2011年营业收入为348,653,276.02元,净利润为25,947,281.30元,以上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燕京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00万元万元增加至48,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完善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啤酒生产技术水平,满足四川燕京自身发展需求,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四川燕京实际控制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燕京啤酒拟对子公司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燕京”)增加注册资本45,365.00万元,增资后新疆燕京的注册资本为74,245.00万元。

(2)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职责权限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表决票为15票,其中1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增资对象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天山路8号

注册资本:28,8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旺

经营范围:啤酒、啤酒原料、酵母、矿泉水、饮料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批发)。塑料箱的生产与销售,酒酵母、酒糟饲料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新疆燕京的资产总额为409,455,445.72元,负债总额为237,429,837.07元,净资产172,025,608.65元,资产负债率57.99%,2011年营业收入为280,332,627.94元,净利润为20,047,836.13元,以上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燕京的注册资本将由28,880.00万元万元增加至74,245.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扩充北疆区域产能,优化公司整体布局,开拓南疆区域市场,完善新疆全区域网络。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新疆燕京实际控制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实施本公司子公司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雪鹿”)之子公司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的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本公司决定以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对包头雪鹿进行增资。

(2)包头雪鹿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原注册资本29,763.63万元,本公司持有25,612.5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6.05%。本公司向包头雪鹿增资24,966.69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股。增资后包头雪鹿注册资本增至54,730.32万元,本公司持有50,579.2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2.42%。包头雪鹿其他股东放弃参与此次增资。

(3)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职责权限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注册资本:29,763.63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建华

经营范围:啤酒生产、销售;饮料、矿泉水生产、销售;啤酒原料;饲料;餐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包头雪鹿的资产总额为96,746万元,负债总额为49,158万元,净资产47,588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70,792万元,净利润为11,386万元,以上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增资完成后,包头雪鹿的注册资本将由29,763.63万元增加至54,730.32万元,公司持有包头雪鹿92.42%的股份。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实施包头雪鹿之子公司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的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提高其啤酒产能和盈利能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对包头雪鹿形成绝对控股。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1、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实施本公司子公司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燕京”)年产10万千升啤酒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本公司决定以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对赣州燕京进行增资。

(2)赣州燕京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8,688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7,207.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2.96%,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480.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7.04%。本公司向赣州燕京增资29,988.60万元,增资后赣州燕京注册资本增至38,676.60万元,本公司持有37,196.1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6.17%,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480.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83%。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参与此次增资。

(3)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赣州市赣州开发区金龙路68号

注册资本:8,6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秉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矿泉水、酵母、塑料箱、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收购农产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许可经营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赣州燕京的资产总额为31,050.85万元,负债总额为29,044.43万元,净资产2,006.41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7,478.02万元,净利润为-3,100.94万元,以上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燕京的注册资本将由8,688万元增加至38,676.60万元,公司持有赣州燕京96.17%的股权。

3、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实施赣州燕京年产10万千升啤酒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其技术水平、啤酒产能,提升其盈利能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直接和通过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赣州燕京全部股权。本次增资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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