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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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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光华控股 股票代码:000546 公告编号:2012-29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6名,会议由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孔祥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孔祥忠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万如平先生、许苏明先生就增补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孔祥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非关联方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年利率不超过12%,贷款期限三个月。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决定借款金额、贷款银行、委托方、签署借款合同,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置业”)减少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苏州置业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部撤销工程部、营销部,上述两个部门职能分别下沉至各子分公司的工程部和营销部,其它职能部门不变。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为:“以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教育及相关产业、电子通讯、医药、农业、环保领域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经济信息咨询服务、IT业服务;投资建材实业;五金、化工、交电、百货、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粮油、饲料、农副产品购销、开展合资合作经营、生产花卉养殖、物业管理、房产租赁、维修。”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关手续和事宜。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89号杭州国际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0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孔祥忠,男,汉族,1954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毕业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无机材料工程专业,长期从事水泥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工作,历任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办公室副主任、粉磨研究所所长、院总工程师。现任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先后参与起草政府有关水泥工业“十一五”和“十二五”产业发展政策、水泥行业准入条件、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文件,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第一届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国家科技部进步奖获奖评审专家。

孔祥忠先生未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孔祥忠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孔祥忠,作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孔祥忠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孔祥忠

日 期:2012年9月7日

股票简称:光华控股 股票代码:000546 公告编号:2012-30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9月27日下午两点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建国北路289号杭州国际假日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9日

二、出席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2年9月19日下午收盘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关于增补孔祥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刊登在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2年9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苏州市通达路2699号光华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128 传真号码:0512-67158880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张学温 联系电话:0512-67325680。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五、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 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议 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一)关于增补孔祥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12年9月19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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