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5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9月12日开市时复牌。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重组交易方郑州长江矿业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矿业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预评估、审计等工作。
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中介机构调查结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构成较为复杂,虽经过充分论证,部分标的资产仍未完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经审慎研究,为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9月12日开市时复牌。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因此,本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展公司业务,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司发行后六个月内实施。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陈锦乐、邱继光、钱月道与邵思青。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9月12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2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5亿股,其中,向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股,向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股,向陈锦乐发行6,000万股,向邱继光发行3,000万股,向钱月道发行2,500万股,向邵思青发行1,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亿元,计划偿还银行贷款48,915万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了推动公司业务的更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认购协议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二)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重大合同;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5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8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因故终止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介绍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长江矿业进行沟通谈判,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初步完成了重组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预评估等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内布一次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根据中介机构调查结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构成较为复杂,虽经过充分论证,部分标的资产仍未完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经审慎研究,为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与相关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日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工作不产生实质影响。
六、股票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9月12日开市时复牌。本公司就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七、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6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下午在泉州市德化县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金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7日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更好地发展公司业务,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粤源实业、金信塑业、陈锦乐先生、邱继光先生、钱月道先生及邵思青先生。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其中,向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股;向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股;向陈锦乐先生发行6,000万股;向邱继光先生发行3,000万股;向钱月道先生发行2,500万股;向邵思青先生发行1,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9月12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2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000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后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8,915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预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认购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二)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重大合同;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57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公司截止201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网下向特定询价对象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20,2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5,691,725.04元。扣除证券保荐承销费20,500,000.00元、律师费500,000.00元和银行手续费844.00元后为人民币254,690,881.04元,已由保荐人(承销商)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泉州新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152510100100068446账号内。另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30,913.64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459,967.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10月18日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字B-00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3,725,767.85元,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308,700.80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15,918.1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982.25元。因募资资金项目以投入完成,201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存款余额26,982.25元转入中国银行徐泾支行辅助账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的建设。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项目253,725,767.85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53,725,767.85元,承诺的投资总额为252,900,000.00元,差异为825,767.85元,差异主要系多募资金427,926.61元、利息收入308,700.80元以及承销商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时利息收入89,140.44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说明
1、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全部自行建设150家门店的原计划,调整为建设200家门店的计划,其中自行建设100家门店、在各商超企业开设100家专柜门店。
2、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地点。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9,339,451.55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12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39,451.55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审核字B-011号专项审核报告。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6 个月(自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6月20日止)。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45,649,050.51元,其中: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5,000,000.00元,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40,000,000.00元,公司649,050.51元;截止2011年6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5,649,050.51元全部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用多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多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募集资金25,290万元的超额部分427,926.61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实际效益 | 承诺效益 | 差异 |
经营收入 | 67,844.20 | 101,166.00 | -33,321.80 |
总成本费用 | 85,157.59 | 93,876.00 | -8,718.4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0.38 | 9,778.00 | -9,657.62 |
利润总额 | -17,433.77 | -2,487.00 | -14,946.77 |
门店规模效应尚未达到预计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
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实际销售收入为预计销售收入的67.06%,部分城市的门店尚未完全打开销售通路,致使实际销售状况低于预计的销售状况。
(2)直营店固定成本较高
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实际成本费用为预计成本费用的90.71%,主要由于直营店的固定成本,如:租金、物业管理费、装修费、工资等比预计的固定成本要高。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资产认购股份事项。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53,459,967.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3,725,767.85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2011年:155,891,861.03
2012年1-6月:0.0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项目 | “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项目 | 252,900,000.00 | 252,900,000.00 | 253,725,767.85 | 252,900,000.00 | 252,900,000.00 | 253,725,767.85 | 825,767.85 | 100%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 单位: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1-6月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1-6月 |
1 | “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项目 | 不适用 | -20,410,000.00 | -10,100,000.00 | 5,640,000.00 | -24,376,837.74 | -111,538,784.36 | -38,422,087.07 | -174,337,709.17 | 否 |
注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商贸项目,不适用产能利用率指标。
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累计差异为14,946.77万元,主要系销售收入未达到预计的收入水平以及门店的固定费用较高所致。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家用 编号:2012-05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源实业”)、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塑业”)、陈锦乐、邱继光、钱月道、邵思青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9月11日,公司与上述认购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粤源实业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粤源实业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B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郑明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石油制品(除专控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船舶配件、汽车配件、橡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及以上业务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粤源实业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粤源实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刘永嘉 | 245 | 49% |
2 | 郑明辉 | 255 | 51% |
郑明辉持有粤源实业51%的股权,为粤源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粤源实业为广州至尚益信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其出资额占广州至尚益信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总额的10%。
(3)粤源实业业务情况及经营情况
粤源实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石油制品(除专控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船舶配件、汽车配件、橡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及以上业务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2011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41,146,745.72 |
负债总额 | 36,096,362.69 |
所有者权益 | 5,050,383.03 |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57,028,427.51 |
营业利润 | 34,824.63 |
利润总额 | 34,824.63 |
净利润 | 27,168.69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粤源实业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粤源实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本次发行后,粤源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粤源实业持有公司6,000万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0%,根据《上市规则》规定,粤源实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1)粤源实业所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的业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2)粤源实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明辉先生。除粤源实业外,郑明辉先生未控制其他企业。粤源实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的业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3)粤源实业已就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出具承诺函。
(6)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粤源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粤源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任何交易。
2、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1日
(2)认购方案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认购6,000万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为甲方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2年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认购价格为3.28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4)认股款:认股款=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即认股款总金额不超过19,680万元。
5)限售期安排: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甲方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乙方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
(3)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二)金信塑业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金信塑业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00号之一A栋1001房
法定代表人:邓东升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初级塑料、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金信塑业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金信塑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邓东升 | 400 | 80% |
2 | 曾秋燕 | 100 | 20% |
邓东升持有金信塑业80%的股权,为金信塑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经营成果
金信塑业的营业范围包括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初级塑料、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金信塑业最近一年简要的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6,109,922.63 |
负债总额 | 10,769,597.93 |
所有者权益 | 5,340,324.70 |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234,722,122.35 |
营业利润 | 372,076.95 |
利润总额 | 371,076.81 |
净利润 | 278,307.61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金信塑业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金信塑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本次发行后,金信塑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信塑业持有上市公司6,000万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0%,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金信塑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金信塑业所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的业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2)金信塑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东升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企业包括:
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 营业范围 |
广东华润丰投资有限公司 | 27% | 1,000万元 | 邓东升 | 塑料制品加工、制造(由分支机构经营);对塑料制品制造业、医药生产业、包装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工业、农业、建设项目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产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陶瓷制品,日用杂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金信塑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东升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的业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3)金信塑业已就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出具承诺函。
(6)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金信塑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金信塑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任何交易。
2、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1日
(2)认购方案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认购6,000万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为甲方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2年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认购价格为3.28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4)认股款:认股款=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即认股款总金额不超过19,680万元。
5)限售期安排: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甲方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乙方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
(3)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三)陈锦乐先生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陈锦乐先生的基本情况
(1)陈锦乐先生基本情况
陈锦乐先生,高级经济师,1971年8月生于福建长乐。
2001年4月创办苏州锦凯纺织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今,现兼任泗阳化纤产业集群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中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江苏省太仓市政协委员、太仓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太仓市化纤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太仓市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太仓市青年商会副会长、璜泾化纤加弹同业公会会长。
(2)陈锦乐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情况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人
代表 | 任职 | 主营业务 | 备注 |
1 | 苏州锦凯纺织有限公司 | 90% | 8,800 | 陈锦乐 | 董事长 | 生产,加工,销售差别化涤纶预取向丝,差别化涤纶低弹丝,经销纺织品原辅料(不含专项规定) | |
2 | 苏州航宇化纤有限公司 | | 1,800 | 陈依龙 | 无 | 生产、加工、销售化纤加弹丝;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不含专项规定)、针纺织品、服装、服装面料及辅料 | 锦凯纺织的全资子公司 |
3 | 苏州中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 | 1,500 | 陈锦乐 | 董事长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销售纺织品及原材料,化工产品 | |
4 | 太仓市锦凯差别化纤维研发有限公司 | | 100 | 陈锦乐 | 董事长 | 差别化纤维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 锦凯纺织的全资子公司 |
5 | 泗阳化纤产业集群有限公司 | 40% | 10,000 | 陈锦乐 | 董事长 | 涤纶低弹丝,棉纱及高档面料生产,销售,木材开方,化纤原料(国家专控产品除外),化纤产品销售,服装原料购销(国家专控产品除外),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3)陈锦乐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陈锦乐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4)本次发行后,陈锦乐先生持有上市公司6,00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9.10%,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陈锦乐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5)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陈锦乐先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陈锦乐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1日
(2)认购方案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认购6,000万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为甲方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2年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认购价格为3.28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4)认股款:认股款=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即认股款总金额不超过19,680万元。
5)限售期安排: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甲方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乙方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
(3)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四)邱继光先生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邱继光先生的基本情况
(1)邱继光先生基本情况
邱继光,男,中国国籍,1971年8月10日年出生,投资者。
(2)邱继光先生无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3)邱继光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次发行后,邱继光先生持有公司4.55%股权。邱继光先生未控制的其他企业。邱继光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5)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邱继光先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邱继光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1日
(2)认购方案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认购3,000万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为甲方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2年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认购价格为3.28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4)认股款:认股款=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即认股款总金额不超过9,840万元。
5)限售期安排: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甲方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乙方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
(3)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五)钱月道先生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钱月道先生的基本情况
(1)钱月道先生基本情况
钱月道,男,中国国籍,1971年8月10日年出生。投资人。
(2)钱月道先生的关联企业情况:
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人
代表 | 任职 | 主营业务 | 备注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0.1% | 4,877.80 | 王光领 | 理事 | 银行 | 钱月道先生任理事 |
上海申塑集装袋制品有限公司 | - | 1,100.09 | 郑洁华 | 郑洁华任董事长 | 纸袋、集装袋、塑料编织袋、高低压内袋的生产、吹塑、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的销售 | 钱月道先生的妻子持股95% |
(3)钱月道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次发行后,钱月道先生持有公司3.79%的股权。钱月道先生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钱月道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5)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钱月道先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钱月道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1日
(2)认购方案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认购2,500万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为甲方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2年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认购价格为3.28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4)认股款:认股款=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即认股款总金额不超过8,200万元。
5)限售期安排: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甲方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乙方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
(3)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六)邵思青先生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邵思青先生的基本情况
(1)邵思青先生基本情况
邵思青,男,中国国籍,1971年8月10日出生,投资人。
(2)邵思青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天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7% | 500万元 | 马俊荣 | 电子节能环保产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设计、销售及维修电子产品,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理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2 | 大连天礼实业有限公司 | 95% | 1,000万元 | 刘祖平 | 国内一般贸易 |
(3)邵思青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次发行后,邵思青先生持有公司2.28%的股权。邵思青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邵思青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5)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邵思青先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邵思青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1日
(2)认购方案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认购1,500万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为甲方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2年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认购价格为3.28元人民币/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4)认股款:认股款=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即认股款总金额不超过4,920万元。
5)限售期安排: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甲方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乙方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
(3)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三、特别声明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粤源实业、金信塑业、陈锦乐、邱继光、钱月道、邵思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认购人粤源实业、金信塑业、陈锦乐、邱继光、钱月道、邵思青不是一致行动人,上述认购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家用 编号:2012-05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8日下午14:5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5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议题
(一)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8、限售期
2.9、上市地点
2.10、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 |
总议案 | 100元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2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 |
4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04 |
5 | 发行数量 | 2.05 |
6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6 |
7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07 |
8 | 限售期 | 2.08 |
9 | 上市地点 | 2.09 |
10 | 决议有效期限 | 2.10 |
三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3.00 |
四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五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5.00 |
六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6.00 |
七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7.00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0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02 | 冠福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陈昌文 黄华伦
联系电话:(021)69765909;(0595)23551999
联系传真:(0595)27251999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此处不填写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4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
5 | 发行数量 | | | |
6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
7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 | |
8 | 限售期 | | | |
9 | 上市地点 | | | |
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 |
三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四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五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六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 | |
七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2-061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1日下午14:5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名,代表公司股份188,414,8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3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185,403,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0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名,代表公司股份3,011,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57%。此外,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8,364,5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无弃权票。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60,742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95%;反对50,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无弃权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5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8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因故终止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介绍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长江矿业进行沟通谈判,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初步完成了重组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预评估等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内布一次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根据中介机构调查结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构成较为复杂,虽经过充分论证,部分标的资产仍未完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经审慎研究,为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与相关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日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工作不产生实质影响。
六、股票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9月12日开市时复牌。本公司就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七、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6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下午在泉州市德化县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金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7日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更好地发展公司业务,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粤源实业、金信塑业、陈锦乐先生、邱继光先生、钱月道先生及邵思青先生。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其中,向上海粤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股;向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股;向陈锦乐先生发行6,000万股;向邱继光先生发行3,000万股;向钱月道先生发行2,500万股;向邵思青先生发行1,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9月12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2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000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后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8,915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预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认购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2012年9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二)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重大合同;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