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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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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2-04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年9月1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5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4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蚌埠荣盛伟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蚌埠荣盛伟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谷永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自有房屋出售和出租(最终以取得的营业执照批准内容为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廊坊分行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借款金额不高于7.3亿元,借款期限24个月(可提前偿还),借款年利率9.4%。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耿建明、杨绍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二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2-04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廊坊分行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委托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不高于7.3亿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24个月(可提前偿还);

 (三)借款利率:年利率9.4%。

 截至2012年8月底,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3%,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委托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春明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杨小青

 注册资本:32,2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 :130000000010840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餐饮业、卫生业的投资。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委托借款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连续十二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荣盛控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23,724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该交易不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廊坊分行向关联人荣盛控股委托借款。本次委托借款金额不高于7.3亿元,委托借款年利率9.4%,借款期限为24个月。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委托借款的交易价格。同时参照了2012年公开披露文件中其他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我们认为,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2012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关联董事耿建明、杨绍民回避表决通过后生效。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同意公司向荣盛控股进行该笔委托借款。

 七、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费用使用情况或担保费用总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的规定,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13,7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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