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9月10日在北京、香港以视频连线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胡定旭董事、马时亨董事在香港会场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建议选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行担任本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师,分别负责按照中国和国际审计准则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季度商定程序、中期审阅和年度审计等),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13年度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师,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15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