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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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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8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董事长张建浩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43,3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7%。

 3.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记名投票的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4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特别决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补史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以上议案内容全文详见公司2012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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