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兴龙
阳光股份(000608)发布公告,拟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天津德然剩余45%的股权交割时间进行调整,由2012年8月10日之前,修改为2013年2月20日启动股权过户办理手续。
阳光股份董事会于2012年5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金拟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由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杜然持有的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目前,天津瑞尚已经取得天津德然55%的股权。并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936万元。阳光股份已经按期偿付了第一笔股东借款19264万元。由于债务问题,天津瑞尚尚未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584万元,也未取得天津剩余德然45%的股权。
阳光股份及北京瑞金拟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修改如下: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由2012年8月7日之前,修改为支付完天津德然45%股权过户所需缴纳的税款后;将框架协议规定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减少了4383.69万元;项目公司欠付克瑞思公司的往来款偿还时间的调整。
阳光股份表示,收购天津德然55%股权后,公司已经取得天津德然及项目公司的控股权,主导天津西青区杨柳青综合体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延迟过户天津德然剩余45%的股权将不影响公司对项目公司及项目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