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9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经典优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保证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2年5月21日刊登了《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现将本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本公司已决定自2012年5月21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时,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1085168或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0日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2012年9月17日
除息日2012年9月17日(场外)2012年9月18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9月19日(场外)2012年9月18日(场内)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名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2年8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2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6,798,858.8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699,714.7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2年度第五次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