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于2012年9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磷矿)进行增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和邦股份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增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5;和邦股份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和邦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11)
2012年9月6日,和邦磷矿的增资工作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并领取了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11133000002535,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13,600万元”变更为“28,600万元”,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