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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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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2-040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30日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朱家桥外贸码头公司A楼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822,941,2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祥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的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三)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2、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3、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4、品种及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6、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8、拟上市的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9、担保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10、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2,94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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