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8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43号)核准,霞客环保向3个投资者——陈建忠、赵方平、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9年8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2月1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4号)核准,霞客环保以2011年2月22日总股本201,088,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陈建忠、赵方平和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购了配售股份。该次配股完成后,2009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增至36,000,000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9,942,410股。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收购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中基矿业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配股限售股份将于2013年1月13日予以解除限售。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9月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00,000股,占霞客环保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人数为2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陈建忠 | 24,445,820 | 2,400,000 | 陈建忠为公司董事长,其所持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根据相关法规,按其持股总数的25%计算其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其余75%为“高管股份”予以锁定。 |
2 | 赵方平 | 8,400,000 | 8,400,000 | 赵方平所持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合 计 | 32,845,820 | 10,800,000 | |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陈建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自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2、放弃同业竞争承诺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已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为其提供担保。 |
赵方平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自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霞客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霞客环保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3、霞客环保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